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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家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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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影响我按时完成报社工作的前提下,我努力写作。
我的书出版了,大获成功。
我没有被耳边的如潮赞誉冲昏头脑,虽然我敏锐地意识到,并且毫不怀疑,我的表现优于他人。
观察人类本性时,我早就注意到,一个人如果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自己,就绝不会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己,以求得信任。
所以,我自尊自重,但也依然谦虚谨慎。
我得到的赞誉越多,就越发努力,让自己受之无愧。
这部传记,虽然就其他重要方面来说是我的回忆录,但我并不打算叙述我的小说的创作历程。
我的小说本身各有其表达的主旨,不需要我多此一举地加以阐释。
如果我在这部传记中偶尔提及它们,那也只是因为它们是我成长的一部分。
到这时候,我已经有某些依据相信,是天赋和机遇让我成了作家,于是我满怀信心地从事这一职业。
如果没有这种信念,我肯定早就放弃写作,把精力投入别的事业中了;肯定早就去弄清天赋和机遇到底让我去干什么,然后只干那件事,不做别的了。
我为报纸写稿,也为别处写稿,全都顺风顺水,名利双收。
在我写的书也大获成功之后,我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有权不去记录枯燥的议会辩论了。
因此,在一个愉快的晚上,我最后一次记录下风笛演奏般冗长乏味的议会辩论,就再也没有去听过了。
虽然整个议会会期里,我还能从报纸上辨别出过去那种沉闷的声音,但也许除了更沉闷,就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变化。
我想,现在我写到婚后一年半左右的时期了。
经过多次试验,我们认为自己干不好家务,索性放弃了。
我们对家务听其自然,雇了一个小听差。
这个仆人的主要作用是跟厨子吵架。
在这方面,他是个十足的惠廷顿[1],但没有惠廷顿那只猫,也没有丝毫做伦敦市长的可能。
在我看来,他好像整天都在炖锅盖的猛烈打击下生活。
他的生存本身就是一场混战。
他会在最不合适的时候—例如,我们晚上举行小宴会,或者有朋友来访的时候—高喊救命,踉踉跄跄地冲出厨房,铁器如飞弹般从身后袭来。
我们想赶他走,但他很依恋我们,死活不肯走。
他是一个爱哭的孩子,只要我们稍微暗示要同他断绝关系,他就会哭天抢地、悲痛欲绝,我们只好把他留下。
他没有母亲—除了一个姐姐,我没发现他有任何亲属。
一把他交到我们手上,他姐姐就逃到美国去了。
于是,他就像个被仙女偷换留下来的丑孩子,住在了我们家里。
他对自己的不幸境遇非常敏感,动不动就用夹克袖子擦眼泪,或者弯着腰用小手帕的一角擤鼻涕。
他从不肯把手帕全部从口袋里掏出来,永远都是藏着大部分,力图节省。
这个小听差一年的工钱是六镑十先令,他自己倒霉,我们雇他的时候也不吉利,于是他就没完没了地给我惹麻烦。
我看着他长大—他长得像荷包豆一样快—一想到他长到开始刮胡子的时候,甚至秃顶白发的时候,都可能还在我们家,我就忧心忡忡,痛苦不已。
我看不出摆脱他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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