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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婆似乎没怎么注意我,径直从橱柜里取出一件带围嘴的粗布围裙,亲手洗了茶杯。
杯子洗完,放回茶盘,桌布也折起来,放在茶具上面之后,她摇铃叫珍妮特端走。
接着她戴上手套,拿小扫帚打扫面包屑,直到你拿显微镜也在地板上找不到一点儿残渣。
然后她又打扫和收拾房间,但那房间早就打扫收拾得一尘不染、一丝不乱了。
这些工作都满意地完成之后,她摘下手套和围裙,折起来,放回先前那个橱柜的专门角落里,然后把针线盒拿出来,放到打开的窗户前的桌子上,坐在挡光的绿团扇后面干活儿。
“我想要你上楼去,”
姨婆穿针时说,“代我向迪克先生问好,说我很想知道他的陈情书写得怎么样了。”
我嗖地起身,准备去执行这项任务。
“我猜,”
姨婆像刚才穿针时那样眯眼看着我,说道,“你觉得迪克先生这名字太短了吧,对不?”
“我昨天是觉得这名字太短了。”
我承认道。
“你不要认为他没有更长的名字。
只要愿意,他大可以用那个名字。”
姨婆的语气高傲起来,“巴布利—理查德·巴布利先生—这才是那位先生的真名实姓。”
我觉得年轻人应该谦卑,对先前那样冒失地称呼长者深感愧疚,于是打算说,最好称呼他全名,可话未出口,就听姨婆继续说道:
“不过,你可千万别叫他这个名字。
他受不了这个名字。
这是他的一个怪癖,但我觉得这其实也没有多么古怪,因为天晓得,他受够了某些也姓巴布利的人的欺负,恨透了这个姓。
他在这儿的名字就是迪克先生,在其他任何地方也是—如果他想去其他地方的话,但他哪儿都不会去。
所以小心点儿,我的孩子,你只能叫他迪克先生。”
我答应照办,就带着要传的话上楼了。
我边走边想,刚才下楼时我就从敞开的门里看见他在写陈情书,如果他一直以来都在以同样速度创作,那他确实可能进展得相当顺利。
但我进去一看,只见他仍在手握长羽毛笔奋力书写,头都几乎贴到了纸上。
他全神贯注于文章,我得以从容观察屋内的情况:墙角摆着一只大纸风筝,一卷卷手稿胡乱堆放着,还有数不清的笔,尤其醒目的是多得惊人的墨水(他好像有一打半加仑[1]的墨水瓶)。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察觉到我的存在。
“哈!
太阳神啊!”
迪克先生搁下笔,说道,“世界都是什么情况了啊?我跟你说吧,”
他压低声音补充道,“这话我本来不想提,但这是一个—”
说到这儿,他招呼我过去,嘴唇贴着我耳边,“这是一个疯狂的世界。
像疯人院一样疯狂,孩子!”
迪克先说,从桌上拿起一只圆盒,吸了下鼻烟,开心地大笑起来。
我没有冒昧地对这个问题发表意见,只是传达了我带的口信。
“嗯,”
迪克先生答道,“代我向她问好。
我—我想我已经开头了,我想我已经动起来了。”
他用手梳了梳花白的头发,毫无信心地瞥了眼他的手稿,“你上过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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