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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只要一发现她戴着那顶软帽(她喜欢颜色鲜亮的软帽),在同样戴着软帽的妹妹的陪伴下沿着人行道走来,那些军官就会横穿街道去见她。
她同军官们有说有笑,好像乐在其中。
我花费了许多空闲时间,在街上来回溜达,期望能与她相遇。
只要一天中能向她鞠躬问好(我认识拉金斯先生,所以有资格对她鞠躬问好),我就会喜出望外。
我偶尔也应该享受鞠躬的快乐。
我知道,在赛马舞会那晚,拉金斯大小姐会同军官们跳舞,我心头仿佛刀割火燎般痛苦。
如果世上还有公道可言,那我就应该得到一些补偿。
我对拉金斯大小姐的热情害得我茶饭不思,时常佩戴崭新的丝绸领巾。
我不穿上最好的衣服、不翻来覆去地擦靴子,就会惴惴不安。
只有这样,我似乎才比较配得上拉金斯大小姐。
所有属于她的东西,或与她有关的东西,我都视若珍宝。
在我眼中,拉金斯先生浑身上下都很有趣(他是个粗鲁的老绅士,双下巴,有一只眼睛不会转)。
我碰不到他女儿的时候,就会去可能碰到他的地方,说一声:“你好吗,拉金斯先生?小姐们和所有家人都好吗?”
这话似乎说得太露骨,我都不禁汗颜。
我总是担心我的年龄。
我才十七岁,十七岁对拉金斯大小姐来说太年轻了,但那又怎么样?何况,我眨眼工夫就会到二十一岁的。
我晚上常在拉金斯先生家外面散步,尽管每每看见那些军官走进去,或者听见他们的声音从拉金斯大小姐弹竖琴的客厅里传出来,我都心如刀绞。
甚至有两三次,在那家人入睡之后,我像害了相思病一样,痴痴地绕着那座房子转圈,一面琢磨哪个房间是拉金斯大小姐的闺房(我现在敢说,我把拉金斯先生的卧室错认作她的了),一面希望房子突然着火,围观的人群目瞪口呆,我扛着梯子冲过大家,把梯子搭在她窗口,将她抱着救出来,然后回去拿她落下的物品,结果葬身火海。
一般来说,我在爱情里是不会考虑自己的,能在拉金斯大小姐面前大展拳脚,然后死去,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一般来说是这样,但并非绝对。
有时候,我眼前会浮现出更灿烂的景象。
当我穿戴打扮妥当(这需要两个小时),去参加拉金斯家的盛大舞会(我期盼了三个礼拜)的时候,我会沉浸在令人喜不自禁的幻想之中。
我想象自己鼓起勇气向拉金斯小姐表白。
我想象拉金斯小姐把头靠在我肩上,说:“噢,科波菲尔先生,我没听错吧?”
我想象拉金斯先生第二天一大早登门拜访,对我说:“亲爱的科波菲尔,我女儿把一切都告诉我了。
年轻并不妨碍爱情。
给,这是两万镑。
祝你们幸福!”
我想象姨婆大发慈悲,为我们送上祝福;迪克先生和斯特朗博士都出席了我们的婚礼。
我相信—我的意思是,现在回想起来,我相信—我是明智之人,也肯定足够谦逊。
尽管如此,这种幻想仍然在我脑中挥之不去。
我朝那座令我心驰神往的宅邸走去。
那里灯火辉煌,人声鼎沸,乐声悠扬,军官们人头攒动(一见他们,我就难过),拉金斯大小姐光彩照人,美艳不可方物。
她身着蓝色衣裙,秀发上插着蓝花—是勿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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