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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布洛克先生并不是家中唯一的亮点。
我那位同学在他的妹妹中间更像个明星,他一边吃菜,一边嘟嘟哝哝不停地叫她们,把她们乐得笑出了眼泪。
她们说话的声腔、句式跟哥哥活脱活像,对他的那套语汇运用得非常纯熟,仿佛那就是聪明人可以使用的唯一语言似的。
见我们到了,大姐就对一个妹妹说:“快去禀报我们审慎的父亲和可敬的母亲。”
“丫头们,”
布洛克对她们说,“我给你们介绍圣卢骑士,他携着迅捷的标枪,从冬西埃尔而来,要在用打磨过的石头建造、雕着许多骏马的住处小住几天。”
不过,他有多么掉文,也就有多么粗俗,所以他演说的结束语通常都是迥非荷马风格的调侃,“嘿,把你们上衣的搭扣扣上点儿,那个扭扭捏捏的家伙是谁呀?反正不是我老爸!”
布洛克小姐们乐不可支。
我对她们的哥哥说,他推荐我看贝戈特的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欢乐,我对贝戈特真是太喜爱了。
老布洛克先生只是远远地望见过贝戈特,对他的生平只是道听途说有些了解;看来他对贝戈特的作品,也只是靠那些肤浅的文学评论才间接地有所接触。
他生活在一个差不多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人们向虚空致敬,凭假象判断。
不确切,不在行,都丝毫不会使自信心有所损伤,人们照样自信满满。
由于一般人都不会认识显赫的名人,也不会有精深的学识,所以这些既不认识名人也没有什么学问的人,照样可以自矜自夸,这真可以说是自尊心膨胀的奇迹。
就社会阶层而言,每个阶层的人似乎都可以认为这个阶层是最好的,在他看来那些伟大的人物处境不如自己,厄运连连、叫人可怜,他可以不认识他们而指名道姓地谩骂他们,也可以不了解他们而对他们评头品足,嗤之以鼻。
倘若自尊心将个人微薄的得益扩大了好几倍,仍不足以让每个人都有他志在必得的那份幸福(那总是高于给予别人的份额的),嫉妒便会来填补这个差额。
诚然,当嫉妒表现为鄙夷不屑的口气时,就得把“我不想认识他”
读作“我没法儿认识他”
。
但这是从理性的角度读出的意思。
从感性的角度来看,这句话的意思确实就是“我不想认识他”
。
我们知道这不是真心话,但是一个人这么说,并不意味着他就想说假话,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这么感觉到了,更是因为这么说就能消除他与幸福之间的那段距离了。
这种虚幻的重要性,已经不只是布洛克先生的自我感觉,而是稍稍有些拓展开去了。
首先,他的子女都把他看作一个出众的人物。
一般来说,做子女的总有一种倾向,对父母不是贬得太低,就是抬得太高,而在孝顺儿子的眼里,老爸永远是最好的父亲,这一点甚至跟他值得崇拜的那些客观理由都并不相干。
不过对布洛克先生而言,这些理由一条也不缺,他受过良好教育,为人机敏能干,对家人极其亲热。
在家族的近亲中间,大家之所以喜欢他,还有以下的原因:如果说社交圈中对一个人的评价标准往往很荒谬,所依据的准则不切实际却又一成不变,作为参照的是其他高雅人士的那个集合,那么,在中产阶级的生活圈子里,晚宴或家庭聚会中的核心人物,通常正是那些被大家公认为和蔼可亲、风趣幽默,但在社交圈出不了两晚风头的人。
最后,在这个阶层中,虚假的贵族地位固然是不存在了,然而受到特殊礼遇的,却是一些更让人匪夷所思的东西。
在家人乃至一些关系挺远的亲戚看来,布洛克先生的唇髭模样和鼻子上半部,都和奥玛尔公爵有几分相像,所以大家管他叫“假奥玛尔公爵”
。
(在酒店里的那些听差中间,有谁歪戴制帽,把呢子上装裹紧充外国军官的,同伴们不也把他当个人物吗?)
这几分相像是很模糊的,但那不妨说是一种称号。
大家常说:“布洛克?哪个布洛克?奥玛尔公爵吗?”
就好比说:“缪拉公主?哪个缪拉公主?(那不勒斯)王后吗?”
某些别的细微迹象,在堂兄弟表姐妹眼里就成了所谓的与众不同。
布洛克先生还买不起马车,有时候他从租赁公司里租一辆套两匹辕马的敞篷马车,穿行于布洛涅树林之中。
他懒洋洋地斜靠在车座上,两个手指按在鬓角,另两个手指抵住下巴,虽说不相识的路人看了会以为这是装腔作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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