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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归葬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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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德裕归葬之传说,通鉴考异所引关系此事之史料颇众,复论之已详。
然鄙见与之颇有异同。
兹节录涑水原文之要点于下。
通鉴考异贰叁唐纪壹伍懿宗咸通元年九月刘邺请赠李德裕官条略云:
裴旦李太尉南行录载咸通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右拾遗内供奉刘邺表,略云:「子烨贬立山尉,去年获遇陛下惟新之命,覃作解之恩,移授郴县尉,今已没于贬所。
」又曰:「血属已尽,生涯悉空。
」又曰:「孤骨未归于茔域,一男又陨于江湘。
」又曰:「其李德裕请特赐赠官。
」敕依奏。
实录注引东观奏记云:「令狐相绹梦德裕曰:某已谢明时,幸相公哀之,许归葬故里。
绹具为其子滈言之。
滈曰:李卫公犯众怒。
又崔相铉魏相谟皆敌人也,见持政,必将上前异同,未可言之也。
后数日又梦。
既寤,谓滈曰:向见卫公,精爽尚可畏。
吾不言,必掇祸。
明日入中书,且为同列言之。
既而于帝前论奏,许其子蒙州立山尉烨护丧归葬。
」又是时柳仲郢镇东蜀,设奠于荆南,命从事李商隐为文曰:「恭承新渥,言还旧止。
」(张尔田氏玉谿生年谱会笺肆大中九年末引此文,疑「止」或是「丘」之误。
)又曰:「身留蜀郡,路隔伊川。
」邺奏乃云:「孤骨未归茔域。
」烨,懿宗初才徙郴县尉,未详,或者后人伪作之,非邺本奏也。
实录注又云:白敏中为中书令时,与右庶子段全纬书云:「故卫公太尉,亲交雨散于西园,子弟蓬飘于南土。
尝蒙一顾,继履三台。
保持获尽于天年,论请爰加于宠赠。
」全纬尝为德裕西川从事,故敏中语及云。
按此,似由敏中开发,而数本追复赠官多连邺奏。
德裕素有恩于敏中,敏中前作相,既远贬之,至此又掠其美,鄙哉。
按刘邺表云:「去年获遇陛下惟新之命,覃作解之恩。
」则上此表在咸通元年,非二年也。
旧传:邺为翰林学士承旨,以李德裕贬死珠崖,大中朝令狐绹当权,累有赦宥,不蒙恩例。
懿宗即位,绹在方镇,属郊天大赦,邺奏论之。
李太尉南行录,邺此时未为翰林学士,因上此表,敕批便令内养宣唤入翰林充学士,余依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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