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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法院的传票摆在我面前。
这是我这辈子第二次收到这种东西了,两次的原告方都是小优的爸爸,第一次是为离婚,这一次是为拿回小优的抚养权。
我嚓嚓几下把传票撕了。
把我掠夺一空也就算了,还想来抢走我的孩子!
休想!
冷静下来一想,他是有足够的可能打赢这场官司的,他有固定住所,有固定职业,有固定收人,他有的我都没有,而且,如他所说,我还有“不够健全的心智”
,居然带着孩子盲目地跑到耶市来。
再一想,他可能是有预谋的,他早就想夺回小优的抚养权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千方百计打听到我的下落,更不惜玩起跟踪的把戏,查到我们的住所,不然,这张传票他都不知要寄到哪里。
幸好我四海为家,自由自在,既然他已找到我们的住处,那我再搬一次,我不信他还能找得到。
我打电话给安旭,她正在外地,恐怕得待上一段时间。
唯一的朋友,在最关键的时刻,却指望不上。
我有点沮丧,但还是打起精神告诉了她我收到法院传票的事。
“看来,我不能在这里继续住下去了,我得换个地方,让他找不到我,就算他想办法搞缺席判决,孩子在我手上,他还是不能得逞。”
她沉吟了一会说:“也好,既然这样,我建议你把笔名也改了,上次他通过小提琴老师找到你,以后焉知不会通过杂志社找到你。”
有点难以割舍,辛格这个名字,我已用了十多年。
多少积累了一点资历和人脉,突然换掉……罢了,保护小优,不让小优被他从我身边夺走,才是眼下的当务之急,再说,换掉的只是名字,又不是我的能力,没什么好担心的。
为避免再次被他找到,我没找中介公司租房,自己在网上联系了个一室一厅的小房子,看好房、谈好价之后,我请了个力工,一次性搬进新家。
这里相对僻静,远离市区,又是二楼,清风袭来,突然有种接到了地气的感觉,不像之前在高层电梯房,稍微刮点风,窗外就嚣叫连天,仿佛马上就要地动山摇,大难临头。
我没给安旭新家的地址,小优的爸爸以前听我说起过安旭,一旦跟我们失去联系,我估计他是会去纠缠安旭的,安旭被他纠缠不过,难免会说出我们的下落,不如让她完全不知情。
再说,安旭正在外地出差,她最关心的事情应该不是我的新家。
但我没有瞒着庄老太,搬家那天,她正好来接飞比,说是公安局那边的事终于办完了,她已经彻底从那个麻烦当中脱身了。
听说我要搬家,她百思不得其解,“刚搬来几天,又要搬?搬家三年穷。”
我只得告诉她我的大致情况,她一边听一边点头,“是得搬,搬得远远的,让他这辈子都找不到。”
我给了她新家的地址,一来我需要在耶市有个熟人,二来我不想断了跟飞比的联系,这样至少可以让小优有个玩伴。
这一通折腾,又让我破费了不少,因为是我违约,预交的房租和押金都退不回来,新租的房子又要预交半年房租,几番夹击,我已两手空空,不得不把手伸向那张存单―我的全部家当、救急基金。
我开始有点心慌的感觉。
看来必须做出重大调整了,就算卖文勉强可以为生,但它终归旱涝不均。
也许我该找份工作了,有份固定收人,虽然不多,但总可以缓解一下早时的焦虑。
一连找了好几天,都没有眉目,这才知道,就找工作而言,我的条件已经大大落后于求职者的平均水平,我年龄太大,学历不高,工作经验有很长的断裂期,又带着孩子,没法加班,没法外出,等等,那些人还没听我说完,就冲我怜悯地摇起了头。
甚至就连宾馆餐厅之类的服务员我都不够应聘资格,因为我大大超过了他们的招聘年龄。
难道我真的只能像那些卖饭团的女人一样,推着自行车沿街叫卖,一块一块地赚些小钱?
话说回来,如果能让我留在家里制作那些饭团,而不是去叫卖,我还是很乐意的,当了这么多年家庭主妇,最大的专长已经变成做饭和带孩子了。
没了飞比的陪伴,小优终于想起她曾经的幼儿园来了,“妈妈,我想去幼儿园,你为什么不让我上幼儿园?”
我只好骗她。
“幼儿园放假了,等开学的时候,妈妈送你去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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