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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妮就是那个历经千辛万苦的女人,为了活下去她什么都干过,甚至佯疯过,等她终于老去,老得她觉得再也没有哪个人能认出她的时候,她回到了老家。
她像所有离家在外的人一样,终身患着思乡病,唯一的愿望就是在告别这个世界之前,能回去看它最后一眼。
她在村子里转来转去,很快,她见到了一个满脸都是狰狞可怖伤疤的残疾男人,他跋着一条腿,脸上只有一只眼睛,一只手上没有手指,只有光秃秃一个手掌,她盯着他看,看了好久,她从他的牙齿上认出他来了,他门牙左边有一个鼓出来的米粒大的鲍牙,他正是她的丈夫,原来他并没有被烧死,他只是烧成了重伤。
她假装关心地上去问他,他屋里人可还在,如果不在,他这么不方便,可遭罪了。
他还是没认出她,叹了口气说:“哪有屋里人,三十年前就一个人了。”
她一算,她弄的那场火正好是三十年前,看来,那个女的可能已经死了,即便没死,也没跟他在一起,也就是说,他拖着一具残疾之躯,一个人艰难地过了三十年。
她难过得哭了起来,刹那间,她不恨他了,完全不恨了,她转而开始恨自己,当年为了那么点小事,就把事情弄成了这样。
她又问他,他屋里人怎么走得这么早,得的是什么病,他老老实实地回答,她没有得病,是他把她气走的,早知道她气性这么大,他就不那样对她了,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反正他知道她还没死,人家都说她死了,就他一个人说她没死。
她问他,为什么敢这么肯定。
他说:“她死了会给我报梦来的,可我至今都还没接到过她的梦报。”
她真想跟他说,她就是他屋里的人,她的确没死,可她张了几次嘴,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她哪里敢说呢,远方的家里还有个人等着她呢(她后来跟一个收废品的老光棍组成了家庭)。
她从老家一回来就迷迷怔怔的了,跟个傻子似的,说话也颠三倒四,家里人觉得费解,送她去医院检查,这一查,人家就不让她再回来了,说她是严重的精神分裂,后期会对人有攻击性,必须留在那里治疗。
这回,她真的疯了。
我没有忠实于原来的故事情节,后面做了些改动,我常常有根据自己的逻辑来更改结局的习惯,所以我的纪实总是不够彻底,安旭知道我在这样做,但她并不介意,她说这恰好是纪实作品所需要的,还说任何一种客观呈现,都免不了会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因为作者理所当然地局限于某种视角,作者不可能有万能上帝般的视角。
每完成一件作品,心情总是要愉快一阵子。
午睡过后,我带着孩子们来到食堂,我要给他们上一节手工课:包水饺。
因为我不会揉面饼,特地请来了食堂负责做饭的女人帮忙。
虽然有点小小的浪费,但孩子们玩得很开心。
活动结束时,我让孩子们把自己包好的水饺带回去,送给妈妈。
食堂的女人好像有点为难:“按说,是不能把食堂里的东西带回房间的。”
我有点不以为然,“这应该不算食堂里的东西,这只是孩子们的手工作品。”
“但是,被人知道的话,我会挨罚的。”
“挨什么罚?怎么罚?”
未免太小题大做了,一共才给孩子们揉了拳头大个面团,案板上还剩下大半个,违规也罢,浪费也罢,都微不足道。
那女人正要说话,门口有人咳嗽了一声,抬头一看,庄老太一脸严肃地站在那里。
“都出去,都出去,这里不是你们能来的地方。”
庄老太一进来就冲孩子们皱着眉头喊,边喊边把他们手上的水饺都没收了。
“我们在上课呢。”
我不高兴地冲她喊。
我想我还是发展总监呢,还是孩子们的老师呢,这点权利都没有?
“辛格,这是不允许的,但不知者不为罪,我待会找个东西给你看你就知道了。”
庄老太倒冲我笑了起来。
本来不错的心情,被庄老太彻底破坏了,也没心思继续上课,就让孩子们自己去玩,一个人快快地进了房间。
此处确非久留之地,但手中无钱是病人,如果不是手中银子短缺,我才不会躲在这里装孙子,且被一个文盲似的老太婆管得严严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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