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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子专做呆事。
怎么就把人往死里打呢?事后他自己也十分后悔,说没想下手那样重,劈西瓜一般,竟然在人家脑袋上劈出一条沟,差点把脑浆劈了出来。
他努力回忆着当时的姿势,计算着自己抡臂的角度和力度,似乎要通过他的精确计算,证明脑袋上那条肉沟与自己无关。
事情的解释,只可能是他在那一刻完全失控了,完全丧失理智了,感情用事了。
感情是一种较为危险的东西,常常与严密周到的思考无关,与一个人的性格常态和处世常规也无关。
一丝狞笑,一个顶在脑袋的枪口,一口喷在脸上的烟雾,一辆在皮鞋下吱吱嘎嘎破损的旧摩托,这些东西构成的侮辱和欺凌,足以使一个人感情迅速集聚和爆炸。
换一句话说,感情用事的时候,大脑里常常活跃着一些刺激性的具象,抽象的概念和逻辑之网顷刻崩溃,使当事人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比较而言,当时冲突的对方就冷静得多,尽管对易眼镜的大打出手狂怒无比,毕竟没有大开杀戒,几发子弹都打到天上去。
他们肯定考虑到不能伤及街上无辜——这就是说,他们的脑子里还牵挂着这些成文之理和成文之法,没有感情用事。
在成熟的文明人那里,“感情用事”
通常带有贬义,是人生中的失常和犯规。
因鸡犬之争便拔刀取命,因酒肉之谊便大节不守,因美人一笑便江山忍弃……这都是感情用事的教训,我们的外婆或者奶奶不知道给我们说过多少,以便我们成人之后不犯傻,不吃亏,不祸国殃民。
这里的“常”
和“规”
,是人们对利益的理性把握,是趋利避害的经验总结,至少是得与失的平衡点。
当事者一旦越过了这个平衡点,就是走火入魔,就是小不忍则乱大谋,造成的恶果会让人们觉得不值。
故文明社会在这一点上早已有公约:感情不能用事,理智才能用事。
这也正是现代“搏弈理论”
的出发点,是很多现代社会科学理论体系的内在逻辑。
根据这一逻辑,人都被假定为利益追求者并且对利益有理性的认识,因此他们的一切行为都是利益权衡的结果,可以预测和推算,如同棋盘和牌局上的各种变化,完全有规可循。
笛卡尔、亚当·斯密等思想家笔下的人,就是这样一些深思熟虑者,堪称发乎理而止乎理的模范。
搏弈理论的一个经典例子是“旅客沉默案”
。
案情是这样:假设一个行驶的汽车上有一个强盗,有两个旅客,于是旅客的利益选择有如下可能性:一,两个旅客共同选择反抗,虽然都会有一定损失,但可以制服强盗,收益为1;二,设若一个旅客选择反抗,因为强盗足够凶悍,该旅客不仅会失去财物,还可能失去生命,其收益是-8;而另一个选择沉默的旅客将从混乱中获益,比如借机逃跑,收益为6;三,两个旅客都选择沉默屈服,尽管有财物损失,但无生命之虞,其收益都是-2。
搏弈理论推定:两个旅客都同时选择反抗当然是最好的,但因为他们之间没有联手对付强盗的事先契约,或者有契约也缺乏相互信任,所以他们都不会选择上述第一种方案,也不会选择第二种方案以舍己利人,最后只能选择第三种方案,即面对强盗的抢劫,全都沉默以对。
他们最可能选择一个糟糕的结果,但避免最糟糕的结果。
如果人们确实都是“利益理性人”
,这一博弈过程当然无懈可击,在很多日常行为和历史事态那里也可以得到印证。
问题在于,人是血肉之躯,人的心智不是一个棋盘或牌局,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群体,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可能有情感的风暴呼啸而来,飞沙走石,遮天盖地,使博弈理论中那些矩阵和算式**然无存。
以色列最大的一家报纸《新消息报》在2002年初就中东危机作过一次民意测验,其结果表明:74%的以色列人赞成政府的暗杀政策,以对付巴勒斯坦激进组织的恐怖行为。
但45%的受访者认为这样只能助长恐怖行为,31%认为这样无助于清除恐怖行为,只有22%认为这将削弱恐怖行为。
这意味着,大多数以色列人并非不明白暗杀政策将有损自己的利益,但还是支持以暴易暴,支持对自己的利益损害。
很明显,他们在这一刻大多不是“利益理性人”
,不符合博弈理论的假设,而是一群红了眼炸了肺横了心的情感人。
他们的眼睛已经属于鲜血,鼻子已经属于硝烟,耳朵已经属于恸哭,口舌已经属于泪流,两脚已经属于瓦砾,一声救护车的尖叫和几缕横飞的血肉已经取代了安全利益谋略,成了他们最急迫最重要的思考焦点。
他们也许仍在追求利益,但愤怒已经成了最大的利益所在,因此他们就像上述举着钢条的易眼镜一样,不惜做出日后连自己也要大吃一惊的事情。
易眼镜后来受益于一个有经验的律师,在双方均有过失的解释下实现了法庭调解,免了刑事处分,只是赔了十八万元——赔掉了他将近二十年的辛苦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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