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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跑到了城墙下的时候,看到那只“麻燕”
就在我的头顶上,也沿着城墙向西飞,低得要把我的头发抓起来了。
我的脚步有些踉跄,在过一个巷子口的时候,我无意间向巷子里望了一眼,看见一个女人夹着一把红伞向这边跑。
我一拐弯迎上去。
我抓住那女人,夺过了那把伞。
这是一把鲜艳的橘红色的伞,橘红色的光波最长,跟着八哥九哥在京城上过学的我是知道的。
这不是向敌机发信号的工具是什么?
这个女人是一个时髦女郎,缎子旗袍,烫发披肩,身上有很浓的香水味。
我夺了她的伞,她不恼不怒,嘿嘿笑起来,“英俊的小哥哥,你夺我的伞干吗?”
竟是北平口音。
“不下雨不下雪,你夹着伞干吗?”
我反问。
“听你的口音,我们是老乡,同是天涯沦落人。”
时髦女郎套近乎。
“你夹着伞干什么?”
“嘿嘿,小哥哥,”
时髦女郎笑着说,“打着洋气好看呗!
怎么碍着你啦?”
我突然呆了,因为我从女郎笑起来显出的两个酒窝里,看到了一颗黑痣,而且这个黑痣在左边的酒窝中间,是八哥心爱的李小亚?
“睁那么大眼睛干什么?你想抢劫?”
时髦女郎打趣。
“我是在抓汉奸。”
“行了吧,抢就抢吧!
你看我连个手包都没带。
我们同是天涯沦落人,别伤害我,放我走吧!”
“李小亚,你不认识我了?我八哥是齐占强,我替他给你送过诗,我是庄书先。”
时髦女郎侧过脸瞭了瞭南边,露出啼笑皆非的笑容,“你认错人了,我不叫李小亚。”
“李小亚,你为什么在这里?为什么拿把红伞?”
我吼起来。
时髦女郎微笑着从我手里拿过伞,顺手捏了一下我的鼻子说,“小哥哥,你是认错人了。”
说完,向南边扬长而去。
南边是城墙,那“麻燕”
还在找窝,站在巷子里,视野狭窄,看不见影子,只听见嗡嗡声。
我追上时髦女郎夺过了那把红伞。
我没有到西羊三巷与那个黑衣少年会合,而是夹着那把伞垂头丧气地往回走。
我认定这个时髦女郎就是李小亚,就算这世界上有一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包括酒窝和酒窝里的痣,那么绝不会连习惯动作都一样。
在这战乱的年代,异乡遇故人,该是一件多么激动人心的好事,该有多少酸甜苦辣要相互倾诉,李小亚为什么不承认自己是李小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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