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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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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农民的女儿——格列佛被带到市镇上,接着又被带到京城——旅程中的详情。
我的女主人有个九岁的女儿,就她那个年纪来说,做得一手好针线活,很会打扮她的娃娃。
她和妈妈把娃娃的摇篮收拾好,让我在里面过夜。
女孩很灵巧,我在她面前换了一两次衣服,她就会给我穿衣脱衣了。
不过只要她让我自己穿衣服,我从来不会麻烦她的。
她给我缝了七件衬衫和床单一类的东西,虽然用的都是能找到的最精致的好布,不过摸起来却比粗麻布还要粗糙。
她经常把这些衣服洗得干干净净,并且还成了我的老师,教我学习语言。
我不论指着什么东西,她都会告诉我用他们的话怎么说。
几天的时间,我就能说出我想要的东西了。
她是个和善的小姑娘,身高不到四十英尺,跟同龄的女孩比略微矮些。
她叫我“格雷瑞格”
,开始只有这个家的人这样称呼我,后来整个国家的人都知道我这个名字了。
我在这个国家能够活下来多亏了她的照顾,那段时间我们从来没分开过。
我叫她我的“格兰黛克利齐”
,意思是小保姆。
如果我不郑重提到她对我的照顾和关爱,那我真是忘恩负义。
左邻右舍都知道了,传说我的主人在麦田里发现了一头怪物,有“斯普拉克纳克”
大小,外形极像人,会模仿各种动作,能说自己的语言,还会学着说话,两条腿走路,性情温顺,叫他来他就来,叫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四肢匀称,脸色比贵族家的三岁女孩还要白嫩。
附近的一个农民,是我主人的好朋友,特意前来打听这件事的虚实。
我立刻被请出来,放到桌子上。
我的小保姆指挥我走路,抽出腰刀上下挥舞,向客人敬礼,用他们的话问好,对客人说“欢迎欢迎”
。
这个人上了年纪,老眼昏花,为了看得更清楚戴上了眼镜。
他的眼睛就像房间窗户上射进来的两轮满月,我实在忍不住大笑起来。
他们意识到我为什么发笑以后,也都跟着笑起来。
呆头呆脑的老头子有点儿恼羞成怒。
这是个出名的吝啬鬼,并且我以后的遭遇证明:这么说一点儿不冤枉他。
可恶的老头让主人赶集的日子把我带到城里去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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