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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是来我的马主人家里赴宴的,马主人十分殷勤地接待了它。
它们在最好的一间屋子里用餐,第二道菜是牛奶煮燕麦,老马吃热的,其他的马都吃凉的。
它们的食槽在房间的中央围成了一个圆圈,分隔成若干格,它们就围着食槽在草堆上坐成一圈。
食槽圈的中间是一个大架子,上面有许多尖角,分别对准食槽的每一个格子,这样每一匹公马和母马都能井然有序地享用自己的那份干草和牛奶煮燕麦。
小马驹似乎举止很讲规矩,马主人夫妇对它们客人的态度则极为欣喜而殷勤。
灰色马让我站在它的身边,它和它的朋友说了许多关于我的话,因为我发现客人们时不时地看我,而且又频繁地提到“野胡”
这个词儿。
我那时恰好戴着一副手套,那匹灰色马主人见了非常困惑。
它看我把前蹄子弄成这样,不觉露出种种惊奇的表情。
它用蹄子在我的手套上碰了三四下,意思好像是要我把前蹄子恢复本来的模样。
我立刻就照办了,把手套脱下来放进口袋里。
这一举动引起了它们更多的议论。
我看出大家对我这么做都感到很满意,不久我也看出了这一举动起了很好的作用。
它们让我说出我明白的那几个词。
它们在吃饭时,马主人又告诉我燕麦、牛奶、火、水和其他一些东西的名称。
由于我从小就有很好的语言天赋,所以跟着它很容易就念了出来。
吃完饭以后,马主人把我拉到一边,又做动作又说话让我明白,它很担心我没有东西吃。
燕麦在它们的话里叫“赫伦”
,我把这个词儿念了两三遍,因为虽然我起先拒绝吃这东西,可是转念一想,我觉得我可以想办法把它做成一种面包,到时和牛奶一起吃下去,或许就可以让我活命了,然后一直熬到以后设法逃往别的国家,找到我的同类。
马主人立即吩咐家里的一匹白母马仆人用一种木盘子给我送来了很多的燕麦。
我就尽量把它们放在火上烤,接着把燕麦壳搓下来,再设法吹去麦皮。
我把它们放在两块石头中间磨碎,接着加上水,和成了一种糊状或者饼状的东西,再拿到火上烤熟,和着牛奶趁热吃了下去。
其实这东西在欧洲许多地方也是一种相当常见的食品,可是我刚开始吃觉得非常无味,时间一长也就习惯了。
我这一生常常会沦落到吃粗粮的地步,这也不是我第一次从经验中认识到人的天性是很容易满足的。
另外我还不得不提及的是,我待在这座岛上的这段时间,连一小时的病都没有生过。
真的是这样,我有时也设法用“野胡”
的毛发编织成罗网,来捉一只兔子或鸟儿什么的。
也常常去采集一些卫生的野菜,煮熟了吃,或者就做成沙拉,和着面包一起吃。
间或我也做一点儿奶油尝尝鲜,而且把做奶油剩下来的乳清也都喝了。
开头我吃不到盐简直不知该怎么办,可是习惯成自然,不久以后,觉得它也可有可无了。
我确信,我们老是要吃盐其实是一种奢侈的结果,因为把盐放到饮料中起初是用来刺激食欲的,所以除了在长途的航海中,或者在远离大市场的地方保存肉食需要用盐以外,其他时候用盐是没有必要的。
到了傍晚的时候,马主人吩咐给我准备一个住处。
那里离马主人的住所有六码远,跟“野胡”
的窝是分开的。
我铺了一些干草,身上盖着自己的衣服,睡得很熟。
读者到时候会知道,不久以后我会住得更好了,因为我会在下文中详细地叙述我以后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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