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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笑,我说我弟弟将来肯定找一外国老婆,**是挺的,屁股是翘的,眼珠是绿的。
然后我就拎着瓶子咕嘟咕嘟地喝酒。
我的弟弟穿着白色的T恤安静地坐在我身旁,喝着可口可乐,戴着耳机,听着我们这帮家伙怎么也听不懂的英语。
那时我觉得,生活真他妈的美好——如果不是那个酒瓶冲我们飞过来的话。
一瓶还没打开的啤酒落在我们的小桌上,炸开,桌边围坐的人身上酒水淋漓。
四周顿时安静了,我只听到小D的随身听磁带转动的沙沙声。
一个兄弟在我耳边说,是上次跟咱们在舞厅打架的那帮人。
他们手里有家伙,我瞧见亮儿了,我压低嗓子说,走,一人拎一个瓶子,过去。
我回过头对小D说,你在这儿待着别动。
他很听我的话,果然一动没动,连耳机都没摘下来,只有他的眼珠转动着,骨碌骨碌的,像两个黑亮的玻璃球。
剩下的时间,酒瓶在空中、在地上、在某人的头顶爆炸,桌子板凳的残肢在空中飞舞。
但,我几乎听不到任何玻璃碎裂的声音,板凳砸在头骨的声音,我只听到,磁带转动的沙沙声。
我最后看到的,是一把刀的刀柄,在我的腹部,我看到了那个用黑色的电工胶带缠着的、油乎乎的刀柄。
那是把切羊肉的刀。
我的故事讲完了。
小偷C说。
讲完了?B说,你……死了?那你……你是谁?
我没死。
死的是C,而刚才给你们讲这个故事的,是我,小偷小D,一直到他死,还没摘下耳机的那个听话的小D。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样讲这个故事。
唯一的可能就是,他就是我,而我,就是他。
刚才还叫C的小D灌下满满一杯酒,等他放下杯子的时候,A和B发现他的脸上爬满泪痕。
C死了,肝破裂。
D说。
后来,学院把C的房子收回。
我再次无家可归。
C的朋友收留了我,从那以后我就不再念书了,我开始偷东西,什么值钱我偷什么。
我喝酒打架下舞厅,整宿整宿地看香港录像,就跟C活着的时候一样。
絮叨半天,我还没说最有成就感的一次行窃经历,怎么偷的我记不清楚了,但是钱数我记得,整整一千。
那时候一千块钱是个大数目,我买了当时最贵的啤酒、羊肉串和德州扒鸡,还有一条万宝路。
他死的地方后来变成了一个广场,我坐在草坪上,把东西摆上,把那条烟撕开,一支一支点燃。
烟雾在暮色中升腾起来,我被呛出了眼泪并无休止地咳嗽。
三个小偷最有成就感的偷窃经历讲完了。
此时三个人坐在那儿一动不动,一语不发,像三个哲学家那样陷入沉思。
D说,其实,我从来没有过什么成就感,我曾经想过不再偷了,可我戒不掉。
现在我有点儿想明白了,如今我还在以偷窃为生,或许是一种纪念的方式。
别他妈的这样了行吗?D对仍然沉默的A和B说,好吧好吧,咱们还是聊聊女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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