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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
秦烈云面上冷静,结果东西,打开门给袁建国倒了杯水,顺手又塞了一把生。
送信和包裹是个体力活,而且他也不知道人家在门口等了多久,想想还挺不好意思的。
“这、这不用的。”
袁建国不好意思要,摆摆手道:“为人民服务,这是我应该做的!”
“拿著吃!
咱们是一家兄弟,吃我俩生咋了?”
秦烈云豪迈一笑,又將生给塞进袁建国手里。
袁建国喝了水,將生小心装入隨身的包里。
道了声谢,转身骑上军绿色的自行车,继续穿梭在村庄里。
人走远了,秦烈云脸上的笑容才收了回来,他把车子推进屋里。
把门关上,锁好,才拿出了信件弯腰和包裹上的信息一一对应。
姓赵,哦!
想起来了,是当初买他工作的那一家人。
虽然秦烈云不明白他们给自己写信的目的是什么,可秦烈云还是鬆了一口气儿。
拆开包裹,发现里面是一套崭新的大衣,相当厚实和鬆软。
阵脚细细密密的,一看就是了大心思做出来的。
秦烈云看著衣,说不出来心里是个什么滋味儿,拿起衣裳在身上比划了一下,很宽鬆。
等天气冷了,里面穿个秋衣,再整个毛衣,有条件的话,再整个狼皮坎肩。
最后再套上这衣服,肯定是个温暖的冬天。
再往下扒拉,是一双鞋,还有个被裹得严严实实的,秦烈云三两下拆开,里头装著的是三个铁皮的罐头。
看著像是军需品,一路顛簸到了千里之外,还好模好样的。
腊香肠五根,大白兔奶看著得有一斤多接近两斤了。
就是跟腊肠混到一起了,把味道整串了,吃起来又好吃,又有点不好吃的。
反正味道怪怪的,拆开信,还没看见上头的字儿,信封里就飘出来一张全国粮票。
五十斤,秦烈云抠著手,慢慢蹲下把那张粮票捡了起来。
打开信。
“见字如面,你好,秦烈云,我是赵曼婷,自从四九城一別,至今以......”
前面几行字给秦烈云看的心情很是低落,虽然四九城里有他最厌恶的一家,但秦烈云不可否认,那是他的故乡,是他从小到大的地方。
那座城市有过他的身影,他对那里也是有怀念和留恋的。
再往下读两行,秦烈云低落的心情瞬间就飞走了。
他扬了扬眉毛,甚至有些眉飞色舞的意思。
哈哈哈哈!
控制不住地大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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