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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什么办法呢,一个人总也得散散心吧。”
“那您就跟米莱迪散心去吧,我亲爱的达德尼昂;要是您爱这么着,我真心地祝愿您开心。”
“您听我说,阿托斯,”
达德尼昂说,“您也别这么关禁闭似的老关在房间里,骑上马跟我一块去圣日耳曼遛弯儿吧。”
“伙计,”
阿托斯说,“我自己有马的时候才骑马,要不然我是步行的。”
“好吧,”
达德尼昂应声说,阿托斯这种孤傲的口气,换了随便哪个人听了一定会生气,可是达德尼昂只是微微一笑,“我可没您这份傲气,有马我就骑。
那么,再见了,亲爱的阿托斯。”
“再见。”
火枪手说着,对格里莫做了个手势,让他把刚拿进来的那瓶酒打开。
达德尼昂和布朗谢上马往圣日耳曼而去。
一路上,刚才阿托斯说到博纳修太太的那些话老是在达德尼昂的脑子里打着转。
虽然达德尼昂从本性来说并不是个多情种子,但是俊俏的针线铺老板娘确实让他很动心:正如他说的,只要能找到她,哪怕天涯海角他也说去就去。
可是这地球压根儿是圆的,所以四面八方都有天涯海角,这样一来他就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了。
眼下,他急于知道的是米莱迪的下落。
米莱迪和那个穿黑披风的男人说过话,所以她一定认识他。
而在达德尼昂的心目中,这个穿黑披风的男人,不仅第一次绑架博纳修太太是他干的,而且第二次也是他干的。
所以,达德尼昂说他在找米莱迪的同时也就是在找贡斯当丝,这并不全是打诳语,即便打点诳也只能算一半。
达德尼昂就这么一边思前想后,一边不时用马刺去勒**的坐骑,不知不觉一路来到了圣日耳曼。
他刚走过的那座行宫,十年后路易十四就降生在那儿。
他在穿过一条僻静的街道时,不停地朝四下里张望,看看能不能找到那位冷艳的英国女人的行迹,却只见前面有座漂亮的房子,按当时的建筑样式沿街的墙上没开窗户,就在他这么左右张望的当口,打屋里走出来了咱们的一个熟人。
此人在一个栽着花的平台上走了几步。
布朗谢先认出了他。
“嘿!先生,”
他对达德尼昂说,“那个张着嘴傻乎乎望着外面的家伙,您不记得他是谁了吗?”
“不记得了,”
达德尼昂说,“不过我总觉得这张脸以前像在哪儿见过。”
“您这可说着了,”
布朗谢说,“一个月以前,在加莱的那会儿,您不是在去港口总监乡间住宅的路上把那个德·瓦尔德伯爵狠狠地收拾了一家伙吗?这人就是那个伯爵的仆从,可怜的吕班呀。”
“噢!对,”
达德尼昂说,“这会儿我也认出他来了。
你看他还会认识你吗?”
“唷,先生,他那会儿吓得魂都丢了,我看他是不见得会记得我喽。”
“那好,你上去跟这小子攀谈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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