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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军部队由德·埃萨尔先生统率,驻扎在米尼姆修道院[7]。
但我们知道,达德尼昂一心只想能进火枪营,平日在禁军营里很少同人交往;所以他经常是独自一人待着想心事。
他想的心事可并不愉快:到巴黎都一年了[8],要说公家的事儿,他倒出过不少力,可说到自己的事儿,爱情也好,前程也好,都不见有多少起色。
要说爱情,他爱过的唯一的女人就是博纳修太太,而博纳修太太失踪后,他至今没能打听到她的下落。
要说前程,以他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居然跟红衣主教,也就是说跟一个自国王以下的权臣显贵见了都要发抖的大人物成了冤家对头。
这个人可以轻而易举地让达德尼昂变成齑粉,可是他没有这样做:达德尼昂凭着自己那精灵的脑袋瓜子,意识到这种宽容不啻是一道曙光,他从中看到了诱人的前景。
另外他还结了个仇,这个对头他觉得不是那么可怕,不过凭直觉还是感到不能掉以轻心:这个对头就是米莱迪。
以所有这一切作为代价,他赢得了王后的青睐和保护,可是在当时,王后的青睐带来的往往是灾祸;而她的保护,我们知道,是很不周密的:夏莱和博纳修太太就是证明。
所以,最明显的得益,就要算是他戴在手上的这枚价值五六千利弗尔的钻石戒指了;不过,达德尼昂既然雄心勃勃想做番大事业,当然要把这枚戒指留着,等将来有一天可以作为蒙受王后恩宠的见证,这样一来他眼下就不能把它脱手换钱,因而这枚戒指的价值也就不会超过他脚下踩的砾石了。
我们说“他脚下踩的砾石”
,是因为达德尼昂在想心事的当口,正独自一人走在从营地通往昂古丹村的小径上;他边走边想心事,不知不觉就走远了,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眼看太阳就要落山了;正在这时,他在夕阳的余晖中好像瞥见有支火枪的枪筒在树丛后面闪了一下。
达德尼昂眼力敏锐,头脑又灵活,他马上意识到这杆火枪不会是凭空撂在那儿的,把它带来的那个人躲在树丛后面,安的不会是好心。
于是他转身想跑,但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在路的另一边的一块石头后面,又有一支火枪的枪口闪了一下。
这显然是埋伏。
达德尼昂朝第一杆火枪睃了一眼,只见枪杆正朝着他的方向斜下来,他手心里不由得捏着把汗,但等瞥见枪口停住不动,他马上趴倒在地上。
就在这时,枪声响了,只听得枪子儿从他头上呼啸而过。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达德尼昂纵身从地上一跃而起,就在另一杆火枪枪声响起的同时跳了开去,枪子儿正好击中他刚才脸朝下贴着的那堆砾石,把砾石打得四处乱飞。
达德尼昂并不是一味逞勇的年轻人,他可不想为了博个决不后退一步的名声而去白白送死,再说这会儿也无所谓勇敢不勇敢的,他是中了人家的埋伏。
“再有一枪的话,”
他心想,“我就完了!”
他二话不说,拔腿就朝营地跑去,他的乡亲素以矫捷闻名,达德尼昂此刻正是施展出了这种本领;可是,无论他跑得有多快,放第一枪的那个狙击手已经重新装好弹药,又朝他开了一枪,这一枪瞄得很准,枪子儿射穿了他的帽子,帽子一下子飞到十步开外。
达德尼昂就只有这么顶帽子,所以他一边跑一边还拾回了那顶帽子,等到跑回驻地,他已经上气不接下气,脸色苍白得怕人,但他没把这事告诉任何人,自管自坐下思忖了起来。
这件事可能有三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最自然的:也许这是拉罗谢尔守军的伏击,能干掉一个御前禁军营的家伙,在他们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首先因为这至少也是个敌人,其次,这个敌人的口袋里说不定还有个鼓鼓囊囊的钱包哩。
达德尼昂拿起帽子,端详了一下子弹窟窿,摇了摇头。
这枪子儿不是火枪的枪子儿,而是短膛枪[9]的;当初那一枪打得这么准,他心里已经在犯疑,觉得那像是另一种特别的火器打的。
既然枪子儿的口径跟火枪的不同,看来这不是守军的伏击。
这也可能是红衣主教先生对他致意的一种方式。
他还记得,当时多亏那点余晖让他瞥见枪筒的一刹那,他心里闪过的念头就是主教大人对他的容忍毕竟是有限度的。
可是达德尼昂又摇了摇头。
主教大人对于那些他举手之间就能让他们变成齑粉的人,是无须这么大动干戈的。
这还可能是米莱迪的报复手段。
这才是最有可能的。
他竭力想回忆起那两个杀手的相貌或衣着,但怎么也想不起来;他当时还没等跟他们打照面就转身逃跑了,还哪有闲工夫去看这看那呀。
“唉!我可怜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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