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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上阳光明媚,他离我还很远,向我做手势示意我停下来。
我停下脚步,等他气喘吁吁地走过来。
“这可不成啊,我亲爱的朋友。”
待到呼吸和缓,可以说话后,他说,“我真是情不自禁啊。
这么好的机会,我们总得多相处相处才好。
我是你的老朋友,我衷心地祝福你,我可不可以……我可不可以……”
我们再次握手,这至少是第一百次了,接着,他非常气愤地命令一个年轻的车夫让开,不要挡我的路。
然后,他祝福我,并站在那里向我挥手道别,直到我在路上转弯。
我拐进一片田野,在树篱下睡了很久,醒了才继续往家走。
我去伦敦要带的行李很少,我本来就没什么个人物品,其中适合新身份地位的就更少了。
但是,我莫名紧张起来,觉得一刻也不能耽搁,于是当天下午就开始收拾,有些东西我明知第二天早上要用,却还是将它们打了包。
礼拜二、礼拜三和礼拜四就这样过去了,到了礼拜五早上,我去彭波乔克先生家穿上新衣服,便去拜访哈维沙姆小姐。
彭波乔克先生让我在他自己的房间里换衣,还专门为我放了几条全新的毛巾。
新衣服果然叫我大失所望。
自从发明了衣服以来,似乎人们热切期待的每一件崭新的衣服,都达不到穿着者的期望。
我穿上新衣服,一直在彭波乔克先生那面小梳妆镜前摆姿势,想看看双腿的效果,却纯属白费力气,就这样约莫过了半个钟头,我总算感觉衣服顺眼多了。
那天是十英里外一个小镇赶集的日子,彭波乔克先生不在家。
我没有确切地告诉他我打算什么时候离开,所以在启程前,我就不必再与他握手了。
如此甚好,于是我穿着新衣走出他家。
我生怕遇到店里的伙计,那样一定很难为情,又怕自己看起来像身着礼拜日盛装的乔,那样更会令我颜面尽失。
于是,我特意绕路走偏僻的小巷来到哈维沙姆小姐家,按了门铃。
我戴着手套,手指的部分又硬又长,按门铃的动作极不自然。
萨拉·波克特来开门,见我变化这么大,大惊之下,她竟踉跄着向后退了两步。
她那胡桃壳似的脸,也从褐色变成了青黄色。
“你?”
她说,“老天,真是你!你有什么事?”
“我要去伦敦了,波克特小姐。”
我说,“我是来向哈维沙姆小姐告别的。”
我来得突然,波克特小姐只得锁上门,让我在院子里等,她去问哈维沙姆小姐愿不愿意见我。
过了一会儿,她回来带我上去,一路上一直盯着我看。
哈维沙姆小姐正拄着拐杖,在那个摆着长桌的房间里锻炼。
房间里一如既往地点着蜡烛,一听到我们进来,她就停下来转过身,正站在那个腐烂的结婚蛋糕旁边。
“别走,萨拉。”
她说,“皮普,你怎么来了?”
“我明天就要动身去伦敦了,哈维沙姆小姐。”
我小心措辞,“我是来向你告别的,希望你不要见怪。”
“皮普,你可真是英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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