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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炳哥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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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事情的发端是在公园——在大理石拱门那头——形形色色的怪人每逢星期天下午就会聚集在这边,站在拼凑成的讲台上大发议论。
一般来说我不爱凑这个热闹,不过我刚回到老好的都城,就约了这个安息日去曼彻斯特广场探望朋友,我不想到得太早,于是就往拱门漫步过去,结果不知怎的就给卷进去了。
如今大英帝国已今非昔比,所以我总觉得星期天的公园才是伦敦之心之所在,我的意思大家明白吧?我是说,对重归故土的游子来说,到了这儿心里才确然相信这是回来啦。
前段日子迫不得已在纽约逗留,坦白说吧,我此刻贪婪地呼吸着这空气。
听着这些家伙摇舌鼓唇的,我备觉舒坦,一切总算圆满结局,伯特伦终于回家了。
人群最边上离我最远的地方,一群人头顶大礼帽,正露天进行传教活动;再近一点的地方,一个信奉无神论的家伙口若悬河,说得那叫一个起劲,不过因为上唇漏风的缘故颇有点不灵便;而在我正对面,聚着一小撮严肃的思想家,打着一条横幅,上书“红色黎明使者”
。
我走近的时候,其中一位头戴阔边软帽、身穿花呢西装、蓄着一把大胡子的使者正严词谴责“富贵闲人”
,其深度和力度令人折服,我不由得停下脚步,想仔细听一耳朵。
这时身边有人跟我打招呼。
“伍斯特先生,没认错吧?”
说话人矮胖结实,我一时没想起来,然后突然灵光一闪。
这是炳哥·利透的叔叔,当初炳哥爱上皮卡迪利某小吃店女服务员那会儿,我去他家吃过一次午饭。
也怪不得我一下没认出来。
上次见面的时候,他还是个挺邋遢的老先生,我记得他下来吃午饭的时候就踩着毛绒拖鞋、套着天鹅绒便服。
但眼前的这位,用衣冠楚楚来形容都不够用。
他头戴丝质礼帽,身穿晨燕尾服,配着淡紫色的鞋套和如今正时兴的阔腿裤,在阳光下显得神采奕奕。
真是衣着考究的典范。
“哦,好啊!”
我说,“最近挺好?”
“我身体极佳,承蒙关心。
你呢?”
“好得不得了。
刚从美国回来。”
“啊!是为你那些动人的爱情故事体验当地风情?”
“呃?”
我想了一阵子才明白他的意思,“哦,不是。”
我说,“就是想换个环境。
最近见过炳哥没有?”
我匆忙转了话题,不想多谈我所谓的文学事业。
“炳哥?”
“就是你侄子。”
“哦,理查德啊?有一段时间没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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