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梧桐文学】地址:https://www.wtwx.net
据我所知,最爱吃苦瓜的似是湖南人。
有一盘炒苦瓜,—加青辣椒、豆豉,少放点猪肉,湖南人可以吃三碗饭。
石涛是广西全州人,他从小就是吃苦瓜的,而且一定很爱吃。
“苦瓜和尚”
这别号可能有一点禅机,有一点独往独来、不随流俗的傲气,正如他叫“瞎尊者”
,其实并不瞎;但也可能是一句实在话。
石涛中年流寓南京,晚年久住扬州。
南京人、扬州人看见这个和尚拿癞葡萄来炒了吃,一定会觉得非常奇怪的。
北京人过去是不吃苦瓜的。
菜市场偶尔有苦瓜卖,是从南方运来的,买的也都是南方人。
近二年来北京人也有吃苦瓜的了,有人还很爱吃。
农贸市场卖的苦瓜都是本地的菜农种的,所以格外鲜嫩。
看来人的口味是可以改变的。
由苦瓜我想到几个有关文学创作的问题:
一、应该承认苦瓜也是一道菜。
谁也不能把苦从五味里开除出去。
我希望评论家、作家—特别是老作家,口味要杂一点,不要偏食,不要对自己没有看惯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
不要像我的那位同乡一样,问道:“这个东西能吃?为什么要吃这种东西?”
提出“这样的作品能写?为什么要写这样的作品?”
我希望他们能习惯类似苦瓜一样的作品,能吃出一点味道来,如现在的某些北京人。
二、《辞海》说苦瓜“未熟嫩果作蔬菜,成熟果瓤可生食”
。
对于苦瓜,可以各取所需,愿吃皮的吃皮,愿吃瓤的吃瓤。
对于一个作品,也可以见仁见智。
可以探索其哲学意蕴,也可以踪迹其美学追求。
北京人吃凉拌芹菜,只取嫩茎,西餐馆做罗宋汤则专要芹菜叶。
人弃人取,各随尊便。
三、一个作品算是现实主义的也可以,算是现代主义的也可以,只要它真是一个作品。
作品就是作品。
正如苦瓜,说它是瓜也行、说它是葫芦也行,只要它是可吃的。
苦瓜就是苦瓜。
—如果不是苦瓜,而是狗尾巴草,那就另当别论。
截至现在为止,还没有人认为狗尾巴草很好吃。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