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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红楼梦》里,庶出的贾探春也是才华出众,是海棠诗社的发起者,别号“蕉下客”
,为人精明能干。
她的母亲赵姨娘却是人人不喜的角色。
除了王熙凤外,贾探春是贾府众姐妹中唯一展现“金钗治事”
长才的难得角色。
金陵十二钗判词中,她最后是远嫁他方。
同贾探春相比,林徽因的处境和婚姻结局要好得多,毕竟时代有了根本的不同。
1916年,林长民在北洋政府任职。
十二岁的林徽因随全家从上海迁至北京。
从小桥流水、杨柳明月的江南走来的女孩,第一次来到这座传说中的皇城。
辉煌大气的紫禁城,高大雄浑的古城墙,自成方圆的胡同民居,各种各样的民俗和小吃,让林徽因目不暇接,一下子爱上这个兼具王者气度与平民风格的城市。
她当然不会想到,自己未来有一天会为保护这些美好的城市景观而奔走呼告,最后抱恨终天。
不过,当时的林徽因还只是个灵慧秀气的小女孩,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热烈地注视着这个古老的王朝故都,一下子就爱上了这个城市。
然后,她和四位表姐妹一同进了英国教会办的培华女子中学读书。
这所贵族学校里的教师全部为外籍教师,全部用英文授课,教风严谨得法。
经过这所学校培养出的林家姐妹们谈吐文雅,举止得体。
原本聪慧的林徽因受到了良好教育,尤其是在这里学成了一口流利地道的英语。
那时,林徽因还对家中那些字画古物产生了兴趣。
此时父亲已远游日本,她便翻出家藏的字画文物,一件件过目分类,编成收藏目录。
父亲回来后,她兴致勃勃地拿给父亲看,满怀期望得到夸奖。
不过,父亲回来看了不觉失笑,觉其幼稚不适用。
小小的林徽因为此难过了好几天,于是在父亲家信上注道:“徽自信能担任编字画目录,及爹爹归取阅,以为不适用,颇暗惭。”
这一个小小细节表明,十二岁的林徽因很乐于在父亲面前表现自己的才能,也很在意父亲对自己的评价。
林徽因曾经说父亲是她唯一的知己,林长民同样也说女儿是他的知己。
林长民还说,“做一个有天才的女儿的父亲,不是容易享的福”
。
血浓于水的亲情是一个人心灵与情感的维他命。
而此后,林徽因对父亲的依恋、对亲情的看重,也几乎保持了一生。
培华女中的校服十分典雅新潮,林徽因和姐妹们穿上后显得亭亭玉立,新潮中又有几分端庄。
星期天上街常有轻薄男子尾随而来,于是她们不得不叫来身材高大的表兄弟充当保镖。
在姐妹中,林徽因是最小的妹妹,却非常活泼。
每当她绘声绘色地讲起学校里的趣事,常常让姐妹们笑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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