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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森看到兰道尔像只乖巧的鹌鹑更生气了,直接从桌子上翻出了一卷录像带,放进了播放机,接着兰道尔就在投影仪里看到了一个身穿黑白斑马条纹球衣的金发少年,正带着球在绿茵上奔跑。
镜头并不是特别清晰,却丝毫无损他的技术和速度,兰道尔忍不住“哇哦”
了一声。
他这几个月没少来青训学院,也去过青年队的主场看过各个梯队的比赛,实话实说,他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盘带,和这样的速度。
速度是天生的,技术既看天赋,又看后天的努力。
兰道尔心里有种感觉,这孩子应该是前者,因为他带球有着一种难以言述却很美妙的节奏感。
“他是天才。”
兰道尔笃定地说。
哈里森呵呵一声,给他一个白眼,这就是他对少东家的态度。
接着他又换了一卷,那是一场比赛。
这孩子踢边锋的位置,闪耀全场。
兰道尔知道青年队的球员的能力有些悬殊,任何一个职业球员在青年队的时候就算不是队内的佼佼者,表现也得可圈可点。
否则他就无法升级,足球生涯只能止步,除非去其他球队试训,另外一个球队愿意给予机会。
这孩子显然就是这样的存在,不但鹤立鸡群,而且还是只丹顶鹤,球风看上去既高洁又优雅,显得过于成熟——想想看,他还喜欢炫技呢,鲁尼也想玩个脚后跟呢,可这孩子明明技高几筹,却少有这样花哨的动作。
兰道尔喜欢他,简直是打心眼里的喜欢,他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无比强烈——我们应该得到他!
他应该属于普雷斯顿,他应该身穿曼联的球衣,他的舞台就在梦剧场!
“我们应该得到他!”
兰道尔双眼闪亮地看着哈里森。
“哈!”
哈里森白了兰道尔一眼,“傻子都知道,但是搞不定。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扯淡的事!”
兰道尔奇怪道:“为什么?难道他喜欢利物浦?还是说他是坚定的喜鹊球迷?”
除了这两点,就没其他原因了。
“都不是。
他是8个月前才来到的纽卡斯尔,没错就是这个赛季开始的时候。
他来自美国!”
哈里森说到这里,看了兰道尔一眼,眼神是如此地怒其不争。
没错,哈里森这老头看兰道尔不顺眼,就只有一个原因——如果兰道尔没有去美国,他本应是他的弟子!
那样的话,他这辈子最大的成就就不是培养出来92班,而是培养出了兰道尔!
一个25岁的兰道尔,只凭天赋就成为足坛上最闪耀的中场,如果是从小接受职业训练的兰道尔呢?他的极限在哪里?
哈里森不能想这个,他想起来都会痛心疾首,这甚至让他想眼不见为净,退休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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