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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点钟他刚好回家,在门口遇到那位出门遛狗的邻居老大爷,还打了招呼。
按照他的说法,他和刘逸云被害一案完全无关。”
完全无关?天下哪有这么巧的事。
他在十点钟恰好出现在门口,遇到了每天十点必出门遛狗的邻居大爷,又恰好替最有可能杀害刘逸云的嫌疑人作了不在场证明。
这一切难道仅仅是巧合?无论怎么想,李勘都觉得这太不符合实际了。
这时,一旁的武辉再度出口,打断了李勘的思考。
“先别考虑这件事了,他的十点,可着实让我们感到头疼啊……”
接下来武辉所说的话,进一步让李勘了解到目前他们所面临的严峻局面。
对于吴华被害一案,目前警方已经掌握了一部分刘逸云或克隆人替身作案的证据。
只是办案过程中还存在一个巨大的障碍,让警方寸步难行——刘逸云及其克隆人替身的不在场证明。
按照李勘的说法,如果赵坚鸣是凶手,那刘逸云本人则死于九点三十五分至九点四十五分之间,而吴华的被害时间则在此之后,因为九点五十分时,吴华还在家中接了一位朋友打来的电话,那位朋友可以作证。
也就是说,刘逸云本人被害的时间在吴华被害之前,所以他不可能是凶手。
另一方面,按照刘逸云克隆人替身的说法,他九点四十分在一处咖啡店,这也得到了监控摄像头的验证,之后十点回到刘逸云的住所,中间仅有短短二十分钟的间隔。
咖啡店距离刘逸云住所只有十五公里,二十分钟勉强够用。
问题在于咖啡店距离吴华住所有二十公里,而吴华住所距离刘逸云住所也有十五公里,总共三十五公里的路程至少要花三十五分钟。
如果刘逸云的克隆人分身是杀害吴华的凶手,那么他根本来不及从咖啡店赶到案发现场,再赶回自己住所。
听完武辉的解释,李勘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吴华的案子和自己手中的案子简直太像了。
两者都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而且是双重的,本体和克隆人分身都具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直到这时,李勘才明白武辉刚刚感到头疼的原因。
两起案件的症结就在于:十点钟,邻居大爷在刘逸云住所门口见到的,究竟是刘逸云本人,还是克隆人替身?如果克隆人替身撒谎,昨天出现在门口的是本人,那么克隆人替身当然就有充足的时间杀害吴华。
但在这种情况下,赵坚鸣就没有时间杀害刘逸云。
反过来说,如果出现在门口的是克隆人替身,虽然赵坚鸣有时间杀害刘逸云,但是刘逸云的克隆人替身就没有时间杀害吴华。
肯定有一个对,一个错,还是说两者都是错的……李勘内心陷入深深的矛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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