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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白天黎初在油麻地一家茶餐厅后厨洗盘子,辛苦一天累到腰都伸不直,才赚几十块港币。
唯一的好处就是餐厅包员工餐,他不至于饿死。
解决了吃饭,就得解决住宿。
温思潼是个孤儿,租了间冬冷夏热的天台屋。
黎初这一个月都在她家打地铺,半夜睡觉被踩到好几次。
眼下虽然有地方住,但也不好打扰别人太久。
于是经过楼下好心的保安大叔介绍,黎初来了这家酒吧做酒推,推销假洋酒,还得穿女装。
在此之前,黎初唯一的女装经历是在学校话剧社里演公主。
所以一开始他是拒绝的。
然而,当阿乐把几张百元港币拍在黎初面前时,黎初沉默了。
呜呜,谁让他缺钱呢?
“记住,你是“Bella”
,从伦敦来的混血儿,粤语不好但很会喝酒。”
阿乐和黎初年纪相仿,做事十分干练,就像港片里的醒目仔,见他表情呆呆的,便好心提点他几句。
“客人问什么你就笑,要笑得甜一点。
如果他们摸你手,别躲,但腰以下不行。
酒卖出去越多,你赚得越多。”
黎初听得胃里翻腾,刚想退缩,阿乐就扫了他一眼:“别怪我没提醒你,外面多少人抢着做这份工,我是看你生得靓,身材又好,才给你这个机会。
“乐哥,我知道了。”
十点整,酒吧气氛正酣。
一个穿着JK制服的混血美女踩着不合脚的高跟鞋,穿梭在卡座之间。
灯光昏暗迷离,不少男人被“她”
裙下一双又白又细的长腿吸引。
视线延伸往上,巴掌宽的腰仿佛一只手能圈住。
一个字,正。
“先生,要不要试试我们新到的苏格兰威士忌?味道很纯正的。”
黎初在一个卡座边停下,对着几个穿着花衬衫、戴着金链子的男人露出标准笑容。
肥头大耳的男人上下打量他,目光油腻地在他腿上扫过:“新来的?以前没见过。”
“我叫Bella,刚从伦敦过来。”
黎初说着一口很不标准的粤语,声线不算甜美,但胜在顺耳。
“Bella?好名字。”
男人咧嘴笑,露出一口被烟熏黄的牙,“坐下喝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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