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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砖房就在蒿草密布的树林里,门前五六米处还有一座压着黄纸的坟。
不是景威他们三个当兵的在这养猪,恐怕倒贴些钱谁也不会搬这儿来住。
景威的乡亲都以为他到北京来当兵,不定住多么阔气的楼房,认识多体面人物哩。
岂木知他除了熟悉连里那几个干部和一部分战友外,连一个老百姓都不认识。
服役期满,明天一早他就该乘火车返回家乡了。
走前要做的事,比如在门前栽上两棵小松树留个纪念,找分管饲养班的副连长谈谈心,和一些要好的战友合个影告告别等都已做完,今早又喂了一次猪,还把猪圈打扫了一遍。
然后才穿上军装——衣、裤、鞋、帽,连领章帽徽都是崭新的(今天不这样穿一次,此生再不会有穿的机会了),最后一次来到这里。
这儿是他每天早晨必来读书的地方。
今早他不是读书了,是带着一件自己认为很珍贵的礼物来和一个人告别。
他认为这是他唯一认的北京人。
在北京当兵三年,要走了,告个别无论如何是应该的。
可他要告别的这个人究竟是工人、是学生、是售货员还是待业青年他压根就不知道,也没问过。
姓什么,叫什么、多大年纪、家住哪儿一概都不知道。
他只晓得她是个勤奋很有毅力的年轻女子。
两年多来,他每天早晨喂完猪到这儿读书的时候,都看见她也在这读书。
天长日久,竟在心里暗暗把她当成依伴。
刮风下雪了,一想到她可能会来,他就坚持来了。
她大概也有这种心情,所以他们儿乎风、雨、雪不误,每天都来。
但始终是保持着三十多米的距离,有时远远地望一望,从没说过一句话。
今天早晨他也没跟人家约定在这儿相见,更没说要送人家一个好本子。
他只是感觉她能来,为开么,说不出理由,就是感赏。
感觉这东西真奇怪,有时比能说出理由来还让人自信。
每天她来的时间已经到了,怎么没来呢?他看看表,看看园林的门,又看看她每天来后占据的那地方,然后再看看带给她的绸面笔记本子。
这崭新漂亮又厚重的本子上一个字都没写。
赠言哪,通讯地址呀,他也不是一点没想写,写那东西以后可以通通信,说说各自的学习情况,或者互相勉励几句不是挺好嘛。
可那不妥当啊,人家是女的,北京人,你是外地当兵的,让人误会有什么企图就不好了。
过半小时了,她怎么还不来?昨夜有事睡得太晚起来迟了?突然有什么急事了?或者——她——病了?要是这样,我该去看看她。
可惜,不知她家在哪儿。
如果这些都不是,她应该来呀!
三年里,我就认识(就算认识吧)她一个北京人,临走告个别,说句祝愿的话还不应该吗?她要是个男的,我也会这样做的.要是她到我们家乡那儿去,不要说住三年,住三天走了,乡亲们也会套挂马车送她到火车站,热情的还会给她带上一兜沙枣和栗子。
这可绝不是为了日居找她进城里办什么事,这是一种情理!
何况,今天我是为了感谢她的,她每天早上陪伴我读书,两年哇。
虽然说陪伴不恰当,其实是起了陪伴作用嘛,要不我做不到风雨不误。
一个多小时了,她还没来。
他又看看表,看看园林的门,影儿也没有。
他焦灼拿着绸面本子在她每天看书坐的木墩旁转圈圈。
快开饭了,吃了饭该上班或上学了,她怎么还不来。
昨早她合上书匆匆离开时,我鼓着勇气跑过来,结结巴巴告诉她我要走了,她不是很惊讶吗:“再也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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