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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娘的婆家就在离潭头十里地的池塘,是个中等人家。
过门后发生了几件事,一是乡里闹火灾,把他们家烧去一半;另一是婆家把她丈夫送小吕宋,因手续没办妥,被当地移民局在“水厝”
[1]关了大半年,又遣配回来。
买“大字”
[2]花去一笔钱,路费又花去一大笔钱,家道从此破落下来,负了一屁股债。
婆家怨她是“白虎星”
,带来坏运气,对她没过好面色,丈夫对她还好。
那年轻人大事做不了,小事找不到,赋闲在家,也很苦闷。
这时民军在招兵买马,他私下对顺娘说:“出洋不成,找事为难,在家受气,不如当兵去。”
顺娘却不同意,她说:“兵你当不了,发财轮不上你,还不如租块地种种。”
那青年不听,私下报名投军去了。
婆婆说是她出的坏主意,骂她。
顺娘说:“主意不是我出的,你硬说我也没办法。”
这一来,她在婆家的处境更坏了。
那年轻人当了一年多民军,吃不饱,又常挨军官打骂,气恼不过开小差回家。
当时从民军中开小差的很多,所以民军头子对逃兵定下很严厉的处罚办法,情节轻的打军棍一百,重的割去一只耳朵。
那年轻人逃回家后,躲躲闪闪地过了一段时间,见没人追捕,胆子大了,慢慢也露了面。
因此池塘人都知道他开小差回来。
凑巧池塘有个地主失盗,告到许为民那儿去。
那许为民自称是“南区王”
,在他势力范围内,特别是池塘,竟然发生了这“无法无天”
的事,还了得?他说:“我还活着,容不得这样的事发生,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一查就查到这个逃兵,认为他“嫌疑重大”
。
这件事情闹大了,风声极紧,顺娘对她丈夫说:“看来你在乡里待不下去了,还不如暂时出去躲躲。”
那年轻人自认:“我平生不做亏心事,那地主失盗关我个屁事。”
又说:“我一躲开,不正证明他们疑得对!”
坚决不走,顺娘也无可奈何。
在一个风雨夜里,许为民的武装人员捉人来了,那年轻人倒不躲避,挺身而出:“这件事与我无关,要上公堂说理,我自去!”
许家人搜遍了全家,什么赃物也没有。
许为民却把他打得死去活来,说:“像你们这些穷鬼,不偷不抢,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定了个里通外贼、盗劫有罪罪名,用五花大绑解进大城。
当时民军首领仅凭许为民一纸名片,就说:“许老定的罪,不会有错。”
不上三天推到南校场斩首去了。
那年轻人的首级被挂在大南门城墙上示众,他家没人敢去收尸,只有顺娘一人披麻戴孝哭着去收尸。
许为民不许她把尸体运回本乡,也不许有人替她埋葬。
顺娘在城里央人把尸体运出城门,找块无主荒地亲手把他埋了。
顺娘埋葬丈夫后回池塘,那恶婆婆已和人讲好,把她用一百大洋卖给为民镇“快活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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