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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羊贩子,名叫沈犹氏,经常一大早把羊喂饱喝足,增加重量,然后赶到市场上卖,这是一个奸商;有个叫公慎氏的人,其妻**,他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加管束,这是一个懦夫;还有个叫慎溃氏的人,平时胡作非为,违法乱纪,这是一个刁民;还有一些牛马贩子,随意提高售价。
这些人得知孔子当上最高司法官后,都十分紧张。
结果,沈犹氏不敢在出售羊的当天早上把羊肚子灌满,公慎氏同他老婆离了婚,慎溃氏赶紧离开鲁国,牛马贩子也不敢乱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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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说明:第一,鲁国的治安不好;第二,鲁国当时的民风也不是很好;第三,孔子的威望与道德人格具有极大的号召力与震慑力。
孔子不怒而威,并没有用严刑峻法,他就是用自己的威望让这些人自觉地收敛了自己的行为。
这也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啊!
作为鲁国的最高大法官,每一件案子,他都非常慎重地与同事和下属商量,甚至把不同意见的人都请进去,听取他们的处理意见,然后择善而从。
孔子为鲁司寇,断狱讼,皆进众议者而问之,曰:“子以为奚若?某以为何若?”
皆曰云云,如是,然后夫子曰:“当从某子,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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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有了现代陪审团的味道了。
孔子何等慎重啊。
所以,他后来揶揄子路:
片言可以折狱者,其由也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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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根据(原、被告双方之中)一方的言辞就可以断案的,大概只有仲由吧!
片言折狱,大约有两种情况:
一是子路特别聪明,所以能片言折狱;
二是子路特别忠直,别人不愿欺骗他,原告也好,被告也好,都能老老实实说实情。
但这两种情况都不大靠得住。
那就还有第三种情况:子路性急,先判了再说。
那就难保不判糊涂案了。
中国古代,有很多官员为了显示自己的明察秋毫,也常常玩弄片言折狱的把戏。
他们难道比孔子还明察吗?
判案不是为了显示自己的聪明,而是为了慎待别人的命运。
即使这样认真慎重地对待案子,孔子仍然很感慨,他认为大多数人犯罪,都有迫不得已的原因,且大多数是由于统治阶级逼迫而成的,或者是失于教导而成的。
有一次,他的弟子子张问他如何才能从政,他就提到了要摒除四种恶政,其中前三条都与法律问题有关。
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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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加教育就杀戮,这叫虐;不加申诫便要成绩叫作暴;很晚才下令制止,故意等待百姓触犯律条,这叫贼;同样是给人东西,出手时显得很吝啬,这叫小家子气。
《荀子·宥坐》和《孔子家语》记载:
孔子为鲁司寇,有父子讼者,孔子拘之,三月不别。
其父请止,孔子舍之。
父亲告儿子不孝,孔子把儿子拘留,却三个月不加判决。
后来父亲要求撤诉,孔子就放了这个不孝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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