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104章正文番外完请看作话(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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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图书馆,喜欢学习。

时煜说,以后在家,他们每晚都这么学习。

于是之后的几次小情侣拌嘴,最后都是时煜戴上那副金丝边眼镜把老婆抱上书桌哄着吃掉。

时间久了。

林窈每每看见时煜戴上那副金丝眼镜,就会腿软。

……许多年后,当林窈在一个春天怀孕,第一次出现明显的情绪变化后,连夏听南亲自来照顾她都不管用。

她吃的少,任何东西沾一点就吐。

晚上也睡不好,虽然整个人变得嗜睡,但却总会莫名其妙被惊醒,翻来覆去,第二天浑身难受不舒服。

彼时正在国外出差的时煜,闻讯赶了回来。

他戴上那副她最喜欢的金丝眼镜,抱着她,哄她入睡。

亲自下厨为她做饭。

做锦城那些她最喜欢吃的菜肴。

闻了味道就想吐的便不再做。

只做她喜欢能吃下去的,哪怕只是一小口。

慢慢的,度过了孕早期最艰难的时刻。

终于在那个冬天,两人的第一个孩子出生。

看着刚刚出生的,丑得像猴子的宝宝。

时煜亲亲她还带着泪的绯红眼尾:“我们的宝宝,要叫什么名字?”

林窈看了看他鼻梁上那副金丝眼镜,糯声说:“不然……叫小镜子?”

时煜沉默了,“……”

林窈:“怎么了?”

他脸色有些冷,“不行。”

林窈不解,“为什么?”

几秒的停顿后,她听到他有些醋有些冷的声音。

“林又又,你到底是喜欢这幅眼镜,还是喜欢我?”

“……”

噗,他居然是因为这个。

怎么回事呀,怎么有些人连眼镜的醋都吃呀。

她忍不住抬手勾住他的脖子,把人拉过来,轻轻在他耳边用软软的声音说,“当然是……喜欢你呀。”

你不知道呀。

我在两个时空喜欢的人,好像都是你呢。

【正文番外完,后面是if原著线番外,请看作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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