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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这会儿……
沈学薇冷漠地笑了笑,她爸玩得花着呢!
二老饶是这会儿身体倍棒,也被沈学薇话里透出的内容,气得猛喘粗气。
过了好一会儿,席外婆一拍大腿,恨铁不成钢道:
“好个没出息的敏儿,这样的人到底有什么值得留恋的?”
陈外公脸色也极不好看,缓了好半晌才道:“过些日子,等阿秋从外边混回来,让他跟他那几个朋友去花城打工,也顺便看着点他姐夫。”
陈外公口中的阿秋,是他们的小儿子,陈方秋。
陈方秋读完初中,因为没考上高中,便没有继续读书了,十六岁就出来混社会。
当然,这里说的混社会,不是去工作的混,而是小混混的混。
十六七岁的时候,就因为聚众打架蹲了大牢,此后几年也没少蹲局子。
直至他将近三十岁人才变得稳重了些许。
不过那时候的他,虽然不打架斗殴,但是染上了赌。
沈学薇还记得她跟小舅的最后一通电话,是他打电话来借钱。
那时候的沈学薇一身债务缠身,哪里有钱借给他。
等她同陈方秋解释一通,陈方秋理所当然地说:“反正你已经欠了别人这么多年,也不在乎多欠一点。
这样吧,你同你朋友们再借一点钱借给我,等我什么时候有钱再还给你。”
当时的沈学薇,周末摆摊,白天上班,晚上还要在租房附近的小餐馆打工,累得整个人都胖了起来。
接到这通电话的时候,差点没把她直接气哭。
一气之下直接把他的电话号码拉黑,这之后再也没联系过。
这会儿听到外公外婆提到她小舅的名字,沈学薇有股说不出的感觉。
要是她没记错的话,现在的小舅虽不好赌,但是年轻气盛,手底下聚集了几个小混混,寻常人都不敢惹他。
她小舅人确实不太行,是这附近出了名的混混。
但是全身上下就一个优点,那就是护短。
要是他去了花城找她爸妈……到时候可有热闹看了。
老两口看着手里的钱,叹了一口气。
席外婆便说,“那这钱还是别给回去了。
咱们先收着,回头等过几年薇薇读书住校的时候用。”
陈外公点头,将钱小心翼翼地收好。
陈家所在的这个村子,现在一共只有五户人家,其中一户用不了多久,也要搬走了。
得知陈家的外甥女沈学薇以后要长留在这儿,纷纷跑来好奇地看两眼沈学薇。
待到沈学薇被席外婆领着一一认过人以后,众人便笑着离开了。
陈太公就住在隔壁,吃过午饭后,便背着手慢慢来到陈外公家,凑近仔细看了看沈学薇的模样。
陈太婆是耳朵不好使,而他则是眼睛不好使。
也不知是不是看不清沈学薇的模样,又从衣兜里取出老花镜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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