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要叫师叔(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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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劫总让人又爱又恨。

恨它威力强大无心无情,一不留神就会让人陨命当场。

多年修为毁于一旦不说,小命基本都保不住,就连想要留点神魂投胎转世都是要看运气是不是足够。

而让人喜的自然是渡过天劫的好处,修为直接跨一个大境界不说,身体和神魂经过天劫的淬炼,也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

尤其是天劫之后的灵雨,能飞快的修复人的身体和神魂,要是受的伤不多,灵雨还能吸收进身体里,变成修士的修为,轻轻松松增加个几年的修行不是问题。

据说还有的修士运气实在是好,竟然直接借着灵雨突破了个小境界,简直堪比百年苦修。

看着灵雨之下,原本被雷劈成焦灰的大地迅速重新散发出生机,一个个观看的修士看的羡慕不已。

等到灵雨刚歇,一个少年就从山上窜了下来,原本满脸的笑容,在看到孟云清的时候,微微僵了僵,视线下意识地孟云清的身后看了看,没有看到那个熟悉的人影,脸上不由露出两分失望来。

孟云清轻呵了一声,“看样子,你是不大想看到为师。”

闫童的身体一僵,冷汗都快出来了。

他也是刚刚经历了生死大劫,好不容易渡过了,自然想和亲近的人分享一下。

然后,见到孟云清的时候,就不自觉带了点情绪来。

现在被孟云清这么一冷嘲,闫童立刻怂了,乖乖的站好,“徒儿不敢。”

见少年认错态度良好,孟云清心里的火气消了几分。

视线这才落在了少年手中的之物上,“这就是你的本命法宝?”

闫童的动作顿了一下,才双手把手中之物举到了孟云清面前,“是。”

那是一根青翠欲滴的竹笛。

孟云清低头,看着那根竹子,并未伸手去接。

他垂着眸子,长长的睫羽遮住了眼瞳,让人看不清他的神色。

就听他淡淡的道,“不是一直想用剑吗?怎么最后选了笛子?”

闫童也是心头一紧,他抿了抿唇,有些干涩的道,“徒儿现在,不喜欢剑。”

孟云清的睫毛微微颤了颤。

曾经,他把还小少年的闫童带到了宝库里,让他选择自己喜欢的武器。

在无数让人眼花缭乱的武器中,少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一把长剑。

他笑着问他为何要选剑。

少年眉目明媚,眼底带光,【剑多好啊,没那么多弯弯绕绕,想砍就砍,想劈就劈。

少年说完那话,眼珠子微微转动,笑眯眯的道,【谁少年时,还没有个仗剑走天涯的少侠梦?】

所以,少年的法宝虽然多,最喜欢的还是剑。

而上辈子,少年的本命武器正是一把孟云清亲手收集,炼制成剑胚,最后由少年炼制而成的剑。

而这一世,少年的武器,却变成了一支青竹般的碧箫。

孟云清低垂着眸子,过了很久才抬起头,冲少年微微勾了勾嘴角,“你喜欢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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