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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娘们儿是个自来熟,脸皮厚得能当城墙使,每次跟着张斌来他家蹭饭,都得在他这个正经大厨面前露两手,显摆她那点三脚猫的厨艺。
偏偏她会的就一道菜——新疆大盘鸡。
王敢到现在都记得,那娘们儿一边颠着勺,一边唾沫横飞地吹嘘。
“我们新疆大盘鸡,那才叫一个地道!
我八五年那会儿,在沙湾的公路边上第一次吃,哎哟我的妈,香得我眼泪都掉下来了!”
那女人虽然嘴碎脸皮厚,但从不撒谎,说起当年那顿饭时,眼睛里冒出的光,是做不了假的。
现在是八七年,人家八五年就吃上了,自己这怎么就成了“全国首创”
?
这要是认了,以后万一碰上个懂行的,当场把他给揭穿了,他这张老脸往哪儿搁?那不得当场找个地缝钻进去!
【系统,你最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王敢在心里低吼,声音里带着一丝自己都没察觉到的颤抖。
【叮!
根据系统资料库检索,‘大盘鸡’此菜品,于1983年,由沙湾县路边饭店某位师傅在烹饪辣子鸡过程中,为满足过路司机‘多加汤、多加菜’的需求,无意中改良而成。
但直至1989年,才被正式命名为‘新疆大盘鸡’,其商标于1992年完成注册。
】
系统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冰冷,却像一道闪电,劈开了王敢脑中的迷雾。
【宿主于1987年,首次将此改良菜品命名为‘大盘鸡’,并公开烹饪。
经判定,符合‘全国首创’之定义。
】
原来是这样!
王敢恍然大悟。
不是他发明了这道菜,而是他……给这道菜起了个名字!
就像一个孩子,早就出生了,却一直没有大名,自己只是第一个站出来,指着他说:“你就叫狗蛋吧!”
结果,自己就成了这孩子的“命名之父”
?这便宜占得……还真是系统级别的!
【叮!
检测到宿主完成‘全国首创’成就,作为开创者,宿主可享受命名优先权。
系统建议宿主尽快前往工商管理部门,抢先注册‘王敢大盘鸡’或‘庄头营大盘鸡’等相关商标,将其固化为个人专属招牌菜品,可大幅提升后续满意值获取效率。
】
注册商标?王敢心头一热,这个念头极具**力。
在这个时代,商标意识还极其淡薄。
自己要是真把“大盘鸡”
这三个字注册了,那以后……
但这个念头只持续了不到三秒,就被他掐灭了。
他是一个厨子。
一个靠手艺吃饭,讲究传承和创新的厨子。
把别人无意中创造出来的东西,仅仅因为自己抢先起了个名字,就堂而皇之地据为己有,甚至注册成自己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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