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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睡了一晚,林砚之感觉还有些头疼。
摸了摸昨夜洗过晾起来的衬衫,还有一点阴湿,下摆贴著肉肉,可惜没有替换的衣裳,林砚之只能將就。
才出门,就看到钱夏在屋檐下就著张桌子小酌,昨天剩的黄酒用开水温过,一盘小葱豆腐、一碟花生米。
见林砚之起来,钱夏挤眉弄眼:“我就不招呼你一起醒酒,有人给你送餐呢。”
饮用黄酒讲究“咪咪”
“嘬嘬”
,即小口慢饮,这种饮酒方式本身有助於避免醉酒过深。
若已饮酒过量,继续適量饮用温热黄酒,配合清淡小菜可缓解不適。
不知钱夏是解宿醉,还是纯癮大。
林砚之顺著看过去,就见方简兮站在门口。
民国刚刚建立,缠足禁令已下,而旗袍尚未诞生。
方简兮穿的还是从前清末年流行的袄裙,只是因为风气所至,装饰慢慢简化,几乎见不著什么繁复装饰,头髮梳成民国最时兴的低髮髻,只插了一支素银簪子。
一张鹅蛋脸,皮肤白皙细腻,眉眼弯弯,眼尾微微上挑,带著几分灵动劲儿,鼻樑小巧挺直,唇瓣不点而朱,褪去了昨晚的戒备,多了几分少女的娇俏。
“喏,给你带的早饭。”
方简兮递过来一个细麻绳捆著的纸包。
林砚之解开麻绳,一股浓郁的酱肉香瞬间扑面而来。
两个圆滚滚的马蹄烧饼,表面洒满了芝麻,咬一口酥香掉渣,里面夹著厚厚的酱肉,油润不腻。
宿醉之后,肚子空荡荡,林砚之忍不住口中生津,快速吃完一个,顿时就满足了。
把剩下的一个重新包好,塞进背包的夹层里。
正阳门派驻所距离不太远,两个人並肩朝著那边走去。
“我看你递来的早饭,家境应该不错,怎么会任由大熊出来呢?”
林砚之问道。
方简兮垂眸,轻声解释道:“我家是津门人,原本打算举家搬迁来北平,一家老幼先过来安顿,隨身带的盘缠,全被我大哥拿去挥霍了,所以一时拿不出钱接济安顿大熊。”
“他……唉……也是迫不得已,同行的有一个小姑娘受了伤,急需看医,要花不少钱。”
“我父亲昨夜刚抵北平,我从他那儿拿了钱赶去找他们,却听说大熊因抢你东西被巡警抓了。”
林砚之恍然大悟,果然,这年代,若是家境不富裕,根本没底气有什么圣母心,方简兮的善心,也是有家境支撑的。
她言语条理分明,前因后果清晰,显然是读过书的。
说话间,两人就到了正阳门派驻所。
一路问人找到了穿著藏青色的警服的巡警李东明,林砚之连忙走上前,把背包里剩下的那个夹肉烧饼递了过去:“李巡警,辛苦你了,吃个早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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