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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有两辆黄包车,一辆车坐著人,一辆车堆著物品。
刚回到胡同口,一眼就看到门口等著的崔季同,旁边还有一个身形清瘦、穿著长衫的年轻人。
“林先生,可把你盼回来了。”
崔季同上前,侧身引荐道,“这位是《群强报》的东家,陆净熙先生。”
长衫男子拱手一笑:“林先生,叫我瘦郎就成,甭客气。”
崔季同和陆净熙帮著把东西搬进去,陆净熙环顾一圈,落座开门见山:“林先生大才,《精武英雄》一刊载,北平城的老少爷们全疯魔了,街头巷尾全是议论的,这势头,太猛了!”
有的作品,需要平台用流量捧,而好的作品,则是反哺平台。
比如金庸就是通过在《明报》上连载武侠小说,吸引粉丝购买,才能让《明报》脱颖而出。
陆瘦郎在报业工作多年,能够带动报纸销量的作品、作家见了不少,但是仅仅凭藉第一章节,就能让报纸销量大涨了一层,只有魔都的几位赫赫有名的大家才能够做到。
林砚之对他们两人的到来並不惊讶,就像是网站会和作家签订长约、白金、金番合同,连捆绑作者都不懂,还搞什么平台呢。
“陆老板过誉了,还是《群强报》受眾广、根基深。”
林砚之不反对独家连载,至少是目前,自己还需要群强报这个平台,这种合作是双贏的。
陆净熙感觉出来对方话外之音:“咱也不绕弯子,今儿来两件事:一是把稿酬敲定,千字五元,您看使得?二来约定一下交稿时间,大概多少天能够出一章。”
前面就是寒暄,该聊生意还是得聊生意。
毕竟是通俗小说,故事讲得再爽,也没有那么多深刻的意义,不需要过多笔墨去討论。
生意人的眼光比较毒辣,看到林砚之买的衣服价格不菲,想来这般出手阔绰的人物,一般价格是很难打动,陆净熙乾脆直接给千字5块,已然是北平报业的天花板,放在魔都能够匹敌的作家也不多。
至於交稿,主要是在创作节奏和报纸刊载之间寻求一个平衡,不能因为林砚之写不出来,报纸就开天窗。
林砚之闻言,起身从抽屉里取出一叠厚厚的稿件,推到二人面前:“目前我已经写了过半,更新进度可以看贵报的实际需求。”
“日更?”
陆净熙试探道。
“没问题,剩下的我估计一周內写出来。”
其实不需要那么久,抄不用动脑,魔改耗费点精力,林砚之已经给自己预留下了足够的时间。
日更,还是5000字的大章,陆净熙感觉见到了大神。
你不修行,见我如井中蛙观天上月。
你若修行,见我如一粒蚍蜉见青天。
陆净熙自己也写短篇评论,深知文字创作的难处,小部分时间能写得流畅,可大部分时候一两天搜肠刮肚也写不出几句。
从生意人角度来说,陆净熙肯定是希望林砚之是个驴拉磨不知疲倦,但同样是一个作家,他怕赶工毁了质量:“其实……不用那么赶,维持第一章节的质量就可以。”
林砚之不置可否:“陆老板手里的稿件就是这几天赶工出来的,您过目便知质量。”
日更五千?瞧不起谁呢?
某些码字怪日更都是以万为单位,要不是他偷点懒,一天都能写出来。
崔季同不管生意上的事情,他和陆净熙本就是关係好到穿一条裤子,表现得比较隨意,拿过稿件就看了起来。
拿过来吧,你。
崔季同脑子里面就惦记著霍元甲到底是怎么死的。
你们两个接著聊,別打扰我查找真相。
崔季同看得很快,读到廷恩和上门踢馆的倪师傅对战,嘖嘖称奇:“砚之兄,你这笔力又精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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