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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厥人的队伍正在退,退得不快,队形也没散。
三万人的大军,被三千人冲了一回,被城里的八百残兵咬了一口,死伤不过两三千,远没到伤筋动骨的地步。
可他们退了。
不是因为打不过,是那杆金狼大旗倒了。
旗倒了,军心就散了。
军心散了,再打下去,就是拿命填。
“先生!”
周老六的声音忽然拔高,“您胳膊——”
冯仁低头看了看。
左臂上一道口子,从肩头划到肘弯,皮肉翻卷着,血顺着手腕往下滴。
他方才没感觉到疼,现在看见了,才觉得整条胳膊都在发麻。
“不碍事。”
他把袖子撕下来,缠了两道,用牙咬紧。
动作太急,扯动了伤口,血又从布条底下渗出来,他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王忠嗣策马赶到,翻身下来时踉跄了一步,扶住马鞍才站稳。
他在冯仁面前站定,目光落在那道还在渗血的伤口上,又落在那件被血浸透的青衫上,喉结滚动了一下。
“末将王忠嗣,叩谢……”
话没说完,冯仁一把攥住他的手腕。
“谢什么?”
他的声音不高,“灵州是你守的,仗是你打的。
我来,是替你收拾残局的。”
王忠嗣被他攥着,动弹不得。
“末将……”
他的声音有些涩,“末将守了十四天。”
“我知道。”
冯仁松开手,在他肩上拍了拍。
那一下不重,却让王忠嗣的肩膀塌了下来。
半个月的血战,五千人打到不足八百,城头上的旗杆断了又接、接了又断,他没有塌。
此刻被人拍了一下肩膀,他忽然觉得腿软。
“十四天,够了。”
冯仁转过身,望向南边。
官道上,烟尘还没散尽,隐约能看见大队人马的轮廓。
“后面的,交给我。”
王忠嗣抬起头,顺着他的目光望去。
烟尘里,李隆基骑在马上,身边簇拥着冯朔和那三千新兵。
他的脸色不太好,嘴唇抿成一条线,攥着马缰的手指泛白。
他看见了那杆倒下的金狼大旗,看见了城头上还在飘的唐军旗帜,看见了站在旗杆旁边、浑身是血的青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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