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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好看!
今年就流行这种!”
唐采萍:“我儿子穿什么都好看!
买买买!”
一切都怪夫妻俩中午选择了带儿子来了商业街吃饭。
吃完裴利斌公司有事先走,而唐采萍作为一个时尚靓丽的都市女性,“来都来了”
哪有不顺便逛一下当季新衣的道理?
谁想到一路买上了头,根本停不下来,直接带儿子翘课了。
嗨!
反正上学天天都有,当季新货可不是天天有,再怎么努力也考不过那个烦人的第一名,起码穿得过人家吧!
裴临这边则是无处可逃,干脆又开启了“体验生活”
模式。
“被亲妈拽上街买衣服”
场景,对上辈子的他而言绝对折磨——
就唐采萍那品味。
裴临的小雨衣和小雨鞋是她买的,上赫然印有活泼的小黄鸡和小黄鸭。
一柜子的睡衣除了一两件还算勉强正常,剩下不是熊猫小鹿,就是拖着一条短短的浆果绿小恐龙尾巴。
还都是唐采萍千挑万选、专程托人从国外带的“洋气货”
。
再看看当下,她给他搭的这一身五颜六色的炫彩。
但至少有一点和小时候不同。
上辈子的裴临每次被迫上街都仿佛一只任由摆布、失去灵魂的傀儡娃娃。
这次却努力跟亲妈斗智斗勇,拼命把她往风格正常的店面里拽!
唐采萍:“你小小年纪,怎么净喜欢这么老气横秋的款式?”
裴临:“我十岁了!
真不能再穿兔耳朵兜帽了!”
“才十岁,兔兔多适合你!”
“有尾巴真不行,你儿子在学校里还要做人的!”
上辈子,或许是最后心累疲倦了,也许是真的什么也不在乎了,反正后来裴临再也没有鲜活地反抗过。
一直到二十七八,他妈依旧不知道他爱吃什么、喜欢什么,还是会给他买好多品位成谜、他一辈子都不会穿的衣服。
虽然重来一次,就目前的情况看反抗也并不成功。
但这次,他至少会清楚记得那一身要命的炫彩镭射,记得要命的兔兔兜帽里塞,记得店员虚假的“呵呵呵姐的儿子好乖”
。
而不会像上辈子一样,被拉去逛过一百次街,只留下虚无的印象。
短短一天,爸妈保护他、攻击他,高高兴兴带他来吃好吃的,吃一半又吵架,不顾他意愿强行逛街……
这些琐屑而迷惑、无解的点滴,都是上辈子的他不惜抽离部分感情也要尽力避开的。
重来一次,却是在雨中扔了伞。
任由漫天雨丝倾盆落下来。
满头满脸,潮湿黏腻,却久违地感觉到了身临其境的点滴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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