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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做出来的猪蹄如凝脂般酥烂,胶质溶化,几乎黏嘴。
姜家兄妹俩从半信半疑,到吃得眼睛眯起来。
珍姐儿是个隐藏的美食大家,点评道:“我感觉这个猪蹄已经和我融为一体啦。”
与之相比,姜洪就朴实多了:“好吃!”
“唔,真好吃!”
猪蹄半浸在酱汁里,又烂又黏稠,最外层软得像凝住的胶,糯糯地黏着舌面。
往里是雪白的肥肉,细口油润,肥而不腻。
跑了一早上力气活,肚子早已饥肠辘辘,姜洪出声的时候,都没舍得停下嘴,忽然,牙齿咬到一处弹牙的蹄筋。
他愣了愣,条件反射要吐出来。
可下一刻,印象中硬邦邦的蹄筋竟在齿间融化——持续的小火把猪蹄的筋炖透了心,不再硬韧,而是软弹弹、滑溜溜,咀嚼间,能感受到一股柔韧的阻力,但阻力不强,轻轻一扯便断开,渗出深一层的鲜。
这哪里是猪蹄,是神仙肉吧!
而姜至喜则更喜欢吃贴骨的那点瘦肉。
肉丝早已软烂,吸饱了汤汁的浓醇,一丝丝地散在嘴里,和皮、筋的滑糯不同,是实实在在的肉香,混着黄豆炖出的清甜,一点也不腻。
一整个吃下来,从皮的糯,到筋的弹,再到肉的酥,剥洋葱似的在嘴里化开,最后连牙齿缝里都留着香味。
两个猪蹄,说多不多,三个人分食,顷刻间就见了底。
见状,姜洪和珍姐儿虽然遗憾,但却并没有失望,毕竟锅里还有黄豆呢!
因为泡在汤中,黄豆已经吸足了肉汁,从干瘪的豆子,变成胀鼓鼓的一粒粒小金珠,有些已经绽开了皮,露出里面黄澄澄的内里。
味道也是别有一番滋味,软中带糯,入口清香,恰到好处中和了猪蹄的肥腻。
为了配这一顿美食,姜至喜专门蒸了一锅干饭,掺着麦麸的粗粮,蒸熟后粒粒分明,口感独特丰富。
先吃一口肉,再来一口饭,好不快活!
珍姐儿甚至无师自通把汤汁浇到干饭上,油盐糖酱料炒出来的糖色,收汁后更加浓稠绵密,同时又吸收了猪蹄的肉香,那么一淋,棕黄的酱汁便渗进饭粒的缝隙里,每一口都裹着浓郁的料汁。
她扒拉得飞快,腮帮子鼓鼓的,含含糊糊地嘟嚷:“原来猪蹄这么好吃,以后我们家不要买肉,只买猪蹄好了。”
“是吗,”
姜至喜说,“我在那些大酒楼看到不少新鲜吃食,还想着以后慢慢尝试呢。”
珍姐儿立刻改口,狗腿簇拥:“二姐买什么我吃什么!”
“噗嗤。”
笑声回荡在不大的屋内,于严寒的冬日,充斥着最朴实的温情。
姜洪也跟着笑起来,只是憨厚的笑颜下,藏着些许忧愁。
饭后,一家人各自忙活,收拾碗碟,擦桌扫地。
姜洪把砍来的棘枝修剪整齐。
棘枝就是野酸枣的枝子,一种生于野外的灌木,每到秋季会结酸溜溜的小枣,是京师不少孩子的“零嘴”
,同时枝干粗硬结实,其上长满了尖刺,一些百姓会用来作院墙的防护。
再从河边挖来一筐黄土,掺水和成泥巴,把棘枝一层层垒在原本的墙上,如此院墙又加高了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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