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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凑在一块研究地图,有人拍著桌子討价还价,活脱脱是个小型冒险者协会的模样。
也正因如此,即便全城客流锐减,这里依旧聚著不少等著接活的人,倒比冷清的街道热闹多了。
“亨利,老样子。”
正在擦酒杯的亨利抬头,看清来人便笑了,眼角的皱纹挤成两道沟壑,手里的抹布还在玻璃杯上转著圈:“一杯野猪精酿,一杯热牛奶,再加两份培根煎蛋——没记错吧?”
见男人点头,他当即直起腰,朝著后厨的方向扬声喊,“两份培根煎蛋!
一份培根煎到咬著脆,另一份多打个蛋,要流心的!”
“谢了。”
男人的声音没什么起伏,却难得带了点鬆弛。
“跟老朋友客气什么?”
亨利把擦得鋥亮、能映出人影的酒杯搁在檯面上,身子往前凑了凑,声音压得低了些,“所以那个小子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的私生子?叫什么来著,是不是切夫.洛佩特?你还是那么痛恨...”
“亨利!”
麦考夫重重砸了一下桌子,周围人的目光马上被吸引了过来,麦考夫转过身尷尬地摆了摆手,等到眾人的目光放回去后,这才压低声音咬著牙对亨利说道:“我说了一万遍了,那不是我的私生子!
我可爱的贝拉怎么可能生出这种傢伙!”
“嚯嚯嚯。”
亨利笑得脸上的横肉一颤一颤,把一杯野猪精酿递到了麦考夫手上,笑道:“拜託麦考夫,你跟我还装什么?如果不是私生子,你这个傢伙怎么可能回诺斯?再说了,你成天把那小子放在房间里藏著,这不是私生子是什么?”
“...你说是就是吧。”
麦考夫望著自己多年的老友只觉得一阵无语,在心中骂道:“这只臭野猪,这么多年还是这副样子,死活不信我!”
端起面前的野猪精酿大口大口地灌了一口,浓郁的麦香夹杂著一点苹果香,往日麦考夫最爱喝的就是这个。
而且以前,也不用大老远到这偏僻的朔风城来...
一杯啤酒一下子就进了麦考夫的肚子,望著面前亨利缺了一只的眼睛,麦考夫刚要开口,却直接被亨利一报纸敲在脑门上,痛的他直抽抽。
亨利把手中的报纸摊开递给了麦考夫,“少讲那些东西,我们是朋友,所以我才帮你逃出诺斯。”
“你怎么知道我要讲这些?”
麦考夫一边把报纸摊开,一边疑惑地看向亨利。
亨利翻了个白眼,紧接著也喝了一口野猪精酿,表情顿时变得苦涩了起来,但嘴里却是藏不住的笑意:“每次喝完我的精酿都是这个鬼表情,你说呢?”
“切...”
麦考夫撇了撇嘴,吩咐人把另一份培根煎蛋送到了自己的房间后,便开始阅读起了今日的早报。
“格朗克伯爵今天迎娶了第十三位夫人、西境农场惊现会说人话的雪狐,张口就要吃烤鹅,不然就掀翻穀仓;西风城铁匠铺老板里根连夜逃婚......”
麦考夫捏著报纸,一口气扫完十几条新闻,只感觉自己读了一坨臭狗屎,忍不住骂道:“这群写报纸的是没別的事可干了?什么鸡毛蒜皮都往上报,怎么不把格朗克那个种马晚上的行房记录也写出来?”
“这不是写了吗?噥。”
亨利头也没抬,伸手在报纸角落的小字上点了点,语气带著点嘲讽,“格朗克那蠢货就好这口炫耀,你自己看——昨日一夜七次,晨起仍能提剑打猎。”
“...”
麦考夫的目光从那行小字上扫过,没心思吐槽,手指无意识地摩挲著杯沿,漫不经心地问:“就没有洛伦兹的消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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