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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祥说:“这是官契,统一的,往上面填东西就行了。
一式三份,东主、被雇者和中人。”
中人不是保人,并不担任何责任,只是见证两方签订契约,保证契约的真实有效。
方老爷专门跑了一趟镇公所买了契书回来,自然是默认自己来当这个中人了。
段璃璃通读了一遍,发现人家这契书已经很成熟了。
居然也有试用期。
方伯说:“一般填三个月,三个月内若觉得不行,和气解约,勿生是非。
有事的话,去镇上公所理论,镇守裁决。”
又说:“试用期一般工钱减半。”
段璃璃看了一眼胡祥。
“不用。”
她说,“他值这个价。”
胡祥努力作出淡然模样,圆脸盘上却凹出了酒窝。
其实也是年轻人啊。
三方都签了。
三个人都识字,便都签了名字,也按了手印。
那些不识字的劳工,通常就只按手印。
因为不识字,若是雇主和中人一起坑人,就只能被坑了。
段璃璃问:“那小栓也要签吗?”
“他不用。”
方老爷说,“学徒给口饭吃就行,转成正式伙计有了工钱再说。”
都弄完了,方老爷抬头看看天色。
段璃璃说:“让旺财送您回去。
他认得路了吧?”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方老爷察觉得出来,胡祥这小伙子已经在短短的时间内获取了段璃璃的信任。
人跟人之间的距离常常是相对的。
段璃璃一个人的时候,跟老沟村的人有距离,但相对而言,说话有分量、人生经验也多的方伯就是她跟他们沟通的一个中介。
到了乌桐镇,跟镇民有距离,老沟村的人尤其是方老爷,就成了自己人。
然后她有了胡祥,按了手印为她打工的(优秀)员工,又在短短时间内获得了她的信任和倚重。
这么一对比,胡祥是比方老爷更“自己人”
的自己人了。
方老爷倒不在意,他又不是小小子、小丫头,还在意“你跟他好不跟我好”
。
旺财把他送回去,回来的时候段璃璃看见他嘴边的毛上有油,这不知道方老爷又给他偷喂了什么。
一个错眼珠,小栓已经钻进厨房在做饭了。
段璃璃不太放心,进去看了一眼,发现小栓是真的会做饭。
她拿出来新鲜的肉块给他,在旁边看着小栓下刀,一直在说:“切厚点,再厚点……再厚点啊。”
唉。
切完剩下的新鲜肉块,段璃璃问小栓:“怎么保存鲜肉?”
她肯定以后是要走的,走之前会给两个员工留一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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