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82章 访成都杜甫草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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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要直称为“工部草堂”

?难道圣人的头衔,还敌不过一个级别卑下的工部员外郎?

公元758年冬,从华州司功参军任上弃官流浪的杜甫,携家带口来到成都,借寓于浣花溪畔。

翌年春,在友人的资助下,在浣花溪上游选了一块地,盖起了几间茅屋。

这便是最初的杜甫草堂。

杜甫在这里住了三年零九个月,写下了两百四十多首诗。

在他死后,草堂数度易主终成废墟。

直到一百多年后,来成都做官的晚唐诗人韦庄,在浣花溪畔找到了草堂遗址。

缅怀先贤,他在遗址上头盖了一间茅屋,这是后人纪念杜甫的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流散绮,雨浥红蕖。

此般景象,华贵有如王府,与诗人的故居相去甚远。

唐代诗人中,最穷的有两个,一个是杜甫,另一个是杜荀鸫。

如果给他们划成份,都是贫农。

在新中国,他们可算是无产阶级诗人。

宋代,曾主持过草堂重修工作的喻汝砺,为这草堂写了十二首诗,憎命达”

这无异于告诉人们:文学是穷人的事业,这观点与孔夫子的“仓廪实然后知礼节”

显然违背。

文学与财富的关系,也就是说杜甫的立论是否正确,值得另写一篇文章探讨,这里略下不表。

在这里,我想指出一个有趣的现象,中国的诗圣,一个瘦骨嶙嶙的穷老头子,生前颠沛流离,为五斗米折腰尚嫌不能,强抑嗽齿的穷愁,在达官贵人面前强颜欢笑的这位在大热天吃腐牛肉中毒而死的诗人,为何寓居三年多的一座草堂,竟有如此的宏敞亮丽?在这草堂里,杜甫写下了那首呼天怆地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如果草堂是今天这般气象,杜甫会如此痛哉惜哉,捎带着还把抢走茅草的邻家的孩子咒骂一番?

答案只有一个:这座草堂是后人盖的。

从第二节里列举的历代重修情况来看,基本上都是官府所为。

这样就引出了第二个有趣的问题:我们的官府,为什么在杜甫生前如此吝啬,任其穷愁潦倒。

但在他死后,又要如此大费财力,不厌其烦的修缮、扩建这一座已没有杜甫的杜甫草堂呢?生前穷愁死后荣耀都达到了极致,这究竟是荒诞的黑色幽默呢,还是原汁原味的中国特色?

前面已经讲过,诗在中国,首先是一种生存方式,其次才是艺术。

且不说官场的附庸风雅已成痼疾,就是天生龙种威加四海的皇帝老儿,同样也要往诗人堆中凑。

汉高祖刘邦与明太祖朱元璋,几乎是两个文盲,然而都有诗传世,刘邦的《大风歌》写得还不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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