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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开始往下沉。
像掉进了冰水里,四肢越来越沉,眼皮重得掀不开。
但手指还在动——是本能,是不甘心。
指尖在钢板上胡乱抓着,先是摸到块黏糊糊的东西,是“疯狗”
的血混着汗,滑得像鼻涕;再往旁边挪半寸,突然触到个锋利的边缘。
是块碎玻璃。
啤酒瓶的碴子,边缘磨得不算尖,但足以划破皮肤。
辛集兴的指腹死死摁住玻璃碴,想攥紧——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虎口的旧疤被扯得生疼,血珠从划痕里渗出来,滴在玻璃上,红得像要烧起来。
可胳膊软得像煮过的面条,肌肉根本不听使唤,玻璃碴从指缝里滑出去,“叮”
地撞在钢板上,声音清得像颗牙掉在地上。
最后一眼,他看见山九抬起了脚。
锃亮的皮鞋底往他后颈压过来,鞋跟的铁掌闪着冷光。
然后,彻底的黑涌了上来,把雨声、血腥味、山九的笑都吞了进去。
再次睁开眼时,眼皮像粘了层胶,费了好大劲才掀开条缝。
最先撞进眼里的是天花板——暗金色的缠枝纹在米白底色上盘绕,纹路深得能卡进指甲,被头顶的水晶灯照得泛着层冷光,像谁把整条金链拆开,一片片贴在了顶上。
那盏水晶灯足有桌面大,上千颗切割面玻璃坠在黄铜架上,最底下的那颗足有拳头大,折射的光斜斜劈下来,在地板上投出细碎的亮斑,像撒了把碎钻。
可光里浮着的不是尘埃,是雪茄烟雾凝成的雾,白中带黄,在光束里缓缓旋,像条被困住的蛇。
空气里的味更复杂:最顶头是古巴雪茄的焦香,带着点橡木桶的沉;中间裹着意大利真皮沙发的蜡味,混着地板蜡的甜;最底下藏着股冷冽的古龙水,像淬了冰的雪松,把所有暖味都压得低低的——整间屋子像座沉在深海的宫殿,华丽,却透着股能溺死人的冷。
辛集兴动了动手指,手腕立刻传来钻心的疼。
他被绑在张檀木椅子上,椅子扶手的雕花硌着后背,木头的纹路里还嵌着点暗红,像陈年的血渍。
勒住手腕的是浸过蜡的麻绳,蜡层磨得发亮,却在贴近皮肤的地方翻着毛边,粗粝的纤维已经嵌进肉里。
血从磨破的地方渗出来,顺着麻绳的缝隙往下爬,滴在椅子的木纹里,洇成细细的线,像蚯蚓在往木头深处钻。
他试着挣了挣,麻绳立刻往骨头里陷,疼得他太阳穴突突跳,后颈被打中的地方又开始发木,像压着块冰。
“醒了?”
男人的声音从斜前方飘过来,不高,却带着股碾过碎石的糙。
第一个字撞在真皮沙发上,弹回来的回声带着点皮革的颤;第二个字落在水晶灯的玻璃坠上,碎成几片,钻进辛集兴的耳朵里,像生锈的铁门被人用指甲慢慢刮。
辛集兴抬眼,视线过了好一会儿才聚焦。
沙发陷在房间最暗的角落,像块浸了墨的绒布。
上头坐着的男人穿件黑色西装,肩线挺得像块钢板,袖口露出的白衬衫熨得没有一丝褶,银质袖扣在光里闪了下,刻着极小的家族纹章。
他左手搭在扶手上,腕骨处露出块百达翡丽腕表,表盘是墨色的,边缘有道指甲盖长的划痕,像被什么硬物狠狠硌过,把原本的亮面刮得发乌。
最扎眼的是他右手夹着的雪茄。
烟灰积了半寸长,颤巍巍地悬着,却始终没掉,火光明明灭灭,把他的脸照得忽明忽暗。
光线亮时,能看清他鼻梁上那道疤——从左眉骨往下,斜斜划过眼角,直抵鼻翼,疤肉往里陷着,像条冻硬的蛇趴在骨头上。
最浅的地方只比皮肤深半分,最深的地方能看见点发白的筋膜,想来是当年子弹擦过时,连皮带肉剜掉了一小块。
是雷清荷。
辛集兴的喉结滚了滚。
传闻里那个三年前还在码头扛货,三年后就用枪指着对手脑袋垄断半城走私生意的狠角色;那个把亲弟弟沉进江里,只因为对方私藏了半箱货的雷清荷。
此刻他眼皮半耷着,睫毛在眼下投出片青影,看似漫不经心,可夹着雪茄的手指没动过分毫,连烟灰的弧度都没变——这种人,最擅长在平静里藏着刀。
雪茄的火光又亮了亮,把雷清荷嘴角的弧度照得清楚。
不是笑,是嘴角往耳根扯了扯,露出点白牙,像野兽在打量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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