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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钻出来的,右手扒着舱门的铁框,指节捏得发白,左手拎着瓶劣质白酒——玻璃瓶身粘着手印和油污,标签被泡得发涨,“高粱大曲”
四个字糊成了团,瓶口还沾着圈干涸的酒渍,像圈没擦净的血痂。
他往甲板上迈时,军靴在湿滑的铁板上打了个趔趄,酒瓶子晃得厉害,琥珀色的液体“哗啦”
溅出些,打在他的裤腿上。
月光刚好落在他嘴上,那颗金牙突然亮了亮,不是纯金的黄,是泛着铜锈的暗,像块被唾沫泡久了的铜片。
“雷总发话了,”
他往我这边晃了两步,浓重的酒气裹着口臭扑面而来,像堆烂水果混着酒精,“过了垭口就让你当船队副手,管三艘船,比跟着坤沙那老东西混强多了——他能给你什么?发霉的鸦片?”
话没说完,他突然偏过头,往我脚边啐了口。
酒液混着浑浊的口水“啪”
地砸在甲板上,溅起的细沫子溅到我的军靴上。
那滩酒渍在月光下泛着油亮的光,顺着甲板的纹路往四周漫,像条蠕动的黄虫,所过之处,柴油味和酒气搅在一起,腥得人胃里发翻。
“不过要是出了岔子,”
他的金牙又闪了闪,这次带着狠劲,手里的酒瓶往舱门铁框上“咚”
地一磕,瓶身震出裂纹,“老子第一个剁了你喂鱼——柳河垭口的鲨鱼,就爱啃带疤的肉。”
我低头盯着那滩酒渍,军靴尖轻轻碾了碾。
铁板上的积水混着酒液,被碾出细小的漩涡,黏糊糊的像没干的血。
脸上的疤被海风刮得发烫,不是普通的热,是带着灼痛的烫——老周划这道疤时说过,从眉骨斜划到颧骨,越深越狰狞,此刻大概正泛着暗红,缝线处的血痂被风吹得发紧,每动一下脸皮,就像有根线在往肉里勒。
,!
“放心,花哥。”
我的声音从喉咙深处滚出来,刻意压得很低,带着练了三天的沙哑,像两块生锈的铁在互相摩擦,每一个字都磨出毛刺。
眼睛盯着他的军靴尖——那里沾着块暗红色的渍,不知是血还是别的什么,避免与他对视。
“误不了事。”
尾音故意拖得长了些,混着海风的呼啸,显得既顺从又带着点亡命徒的狠,“坤沙的账,雷总的恩,我心里有数。”
花方的喉结滚了滚,大概是被这声“花哥”
哄得舒坦了些。
他举着酒瓶往嘴里灌了一大口,酒液顺着嘴角往下淌,在下巴上挂成串,像条透明的蛇。
“最好是这样。”
他抹了把嘴,手背蹭过金牙,留下道湿痕,“给老子盯紧了暗礁区,别让巡逻艇坏了好事——去年有个新来的,就是因为多看了两眼月亮,船撞在礁石上,货沉了半船,最后被雷总吊在桅杆上喂了三天海鸟。”
海风突然更猛了,卷着浪沫子打在甲板上,“啪”
地溅在我脸上。
花方拎着裂了缝的酒瓶转身往船舱走,军靴碾过积水的“咯吱”
声里,混着他含混的骂骂咧咧。
我站在原地没动,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舱口,才缓缓抬起头——月光下,辛集兴的影子还在斜后方,帽檐压得更低了,手里的弹簧刀不知何时又弹出半寸,刀刃的冷光在浪涛里闪了闪,像在说:再忍忍。
脸上的疤还在发烫,像块烙铁贴在皮肤上。
我知道,这道疤是“袈沙”
的通行证,也是悬在我头顶的刀——要么用它混进雷清荷的核心,要么被它反噬,真成了喂鲨鱼的饵。
花粥斜倚在船舷边,后腰抵着冰凉的铁栏杆,栏杆上的锈迹蹭在她红裙子上,留下道暗褐的痕。
那裙子是缎面的,在夜里泛着油亮的光,开叉从大腿根斜斜往上挑,被海风灌得猎猎作响,像面被炮火烧破的红旗,边角卷着毛,随船的晃动往礁石的方向飘。
她左手肘支在栏杆上,腕间的银链缠了三圈,链尾坠着的小铃铛随着船身起伏“叮铃——叮铃——”
响,脆得像碎玻璃撞在一起,却压不住她指节捏着的红外望远镜——镜身是暗黑色的,夜视镜片泛着幽绿的光,正死死咬着暗礁区,镜筒上的指纹被她按得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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