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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利”
三个字他说得格外重,舌尖顶了顶上颚,带着刻意的诱惑。
我能看见他瞳孔里映着我的影子,像在审视我是不是会为了钱动心的人。
我连忙低下头,视线落在自己的军靴上——靴底沾着的黑褐色泥块正在往下掉,是刚才踩过腐叶堆蹭上的,混着几根细小的橡胶树须。
眉头微微皱起,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工装裤的裤缝,故意装出一副“没见过这么多钱”
的犹豫模样:“雷总,我……我不是为了钱。”
声音放得很低,还带着点刻意的结巴,“您当初把我从路边捡回来,给我饭吃,给我活干,我跟着您是真心的,钱不重要。”
说这话时,我悄悄抬眼瞥了他一下,刚好对上他的目光——那里面的算计淡了点,多了丝“果然没看错人”
的得意。
他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掌心的老茧蹭过我夹克的布料,力道不轻不重,像是在安抚,又像是在试探我的反应。
“好小子,识大体。”
他没再多说,转身往山脊上走,拐杖敲在碎石上,发出“笃笃”
的响,节奏比刚才快了些。
可我心里比谁都清楚,他根本没完全信任我。
刚才拍我肩膀时,他的拇指在我肩胛骨上悄悄按了一下——那是雷朵集团里“试探忠心”
的小动作,我在康达身上见过无数次,只要被试探的人有半点僵硬,下一秒就会被按在地上搜身。
而且,我上周听老鬼醉酒时嘟囔过,坎邦的暗巢藏在废弃胶厂的地下室里,门口有两道密码门,还装着热成像仪,连苍蝇飞进去都能被发现;里面的暗哨全是雷清荷从缅甸带来的死士,个个手里都拿着上了膛的冲锋枪。
我盯着他的背影,看见他右手悄悄往腰间摸了摸——那里藏着一把勃朗宁1935手枪,枪套是黑色牛皮的,上周我帮他擦枪时,还看见枪身上刻着个小小的“荷”
字。
显然,他随时准备着,一旦我露出半点破绽,就会毫不犹豫地扣下扳机。
晨雾渐渐散了些,阳光透过橡胶树的缝隙洒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我攥了攥手心的汗,又摸了摸贴身处的侦察兵手册——封皮上的军徽被汗浸得发亮,像在提醒我:再忍忍,等进了坎邦的暗巢,找到那本真账本,再把雷清荷的器官交易窝点一网打尽,就能带着辛集兴,回边防连的靶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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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加快脚步跟上雷清荷,野草划过裤腿的刺痒感越来越明显,可我连眉头都没皱——这点痒,比起老周死时的惨状,比起那些被关在铁笼里的受害者,算得了什么?只要能将这些恶魔绳之以法,再多的苦,我都能扛。
晨雾被山脊的风刮得薄了些,不再是密不透风的炼乳状,而是像撕碎的棉絮,一缕缕缠在橡胶树的枝桠间。
我跟着雷清荷往上走,军靴踩在山脊的碎石路上,“咔嚓”
作响——碎石子硌着鞋底的纹路,混着没干的露水,滑溜溜的,得刻意稳住重心才不至于打滑。
路两旁的野草比山下矮了些,却更扎人,锯齿状的草叶刮在裤腿上,留下一道道淡红色的印子,痒得人想挠,却只能强忍着。
快到山脊顶端时,风里突然多了股柴油味——是特警直升机的味道。
我眼角的余光往右侧雾里扫了一眼,隐约看见三个黑色的身影蹲在橡胶树后,其中一个穿着黑色冲锋衣的人,拉链拉到胸口,露出里面灰色的速干衣领口,肩膀上沾着片黄绿色的橡胶树叶,正是辛集兴。
他似乎察觉到我的目光,微微侧了侧头,右手抬起,拇指和食指圈成“ok”
的手势,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那手势比得很隐蔽,藏在冲锋衣的袖子后面,只有我能看见。
我心里一稳,指尖在裤缝上轻轻蹭了蹭,把掌心的汗蹭掉些。
“过了这道山脊,就是坎邦的地界。”
雷清荷突然开口,拐杖的纯金杖头重重敲在一块尖石上,溅细小的石屑,“那边是我的地盘,缅军的人收了我的好处,没人敢管闲事。”
他的声音里带着点松快,却又刻意绷着,像是在给自己壮胆,目光扫过山脊另一侧的雾,瞳孔微微收缩——显然,他也在确认有没有异常。
我跟在他身后半步,左手悄悄抬起,看了眼手腕上的电子表——表是康达淘汰下来的,表盘裂了道缝,显示现在是早上六点四十二分。
按辛集兴纸条上的计划,特警部队应该已经在山脊另一侧的橡胶林里布好了隐蔽哨,就等我们引雷清荷进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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