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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关于战国时代没有一部像《左传》或《国语》的史籍,以致时代虽然较晚,我们对于那时的政治史与政治制度反不如春秋时代知道得清楚。
各国似乎都行军国民主义;虽不见得人人当兵,最少国家设法鼓励每个男子去当兵。
关于这种近乎征兵的制度,只《荀子》中有一段极简略而不清楚的记载:
齐人隆技击,其技也得一首者则赐赎锱金。
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
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
秦人其生民也狭阸,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执,隐之以阸,忸之以庆赏,鳅之以刑罚,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斗无由也。
这是一段战国时代好空谈的儒家的记载,对于军事并无同情,所以记载的也不清楚。
但看来秦国似乎是行全民皆兵的制度,齐魏两国最少希望多数的人民都能当兵定出一定的标准,以重利为**,驱逐多数人都努力去达到规定的标准。
战国时代的战争非常惨酷。
春秋时代的战争由贵族包办,多少具有一些游戏的性质。
我们看《左传》中每次战争都有各种的繁文缛礼,杀戮并不甚多,战争并不以杀伤为事,也不以灭国为目的,只求维持国际势力的均衡。
到战国时代情形大变,战争的目的在乎攻灭对方,所以各国都极力奖励战杀,对俘虏甚至降卒往往大批的坑杀,以便早日达到消灭对方势力的地步。
吴越之争是春秋末年的长期大战,也可说是第一次的战国战争。
前此大国互相之间并无吞并的野心。
对小国也多只求服从,不求占领。
吴国仍有春秋时代的精神,虽有灭越的机会仍然放过,但伍子胥已极力主张灭越。
后来越国就不客气,把横行东南百余年的大吴国一股吞并。
从此之后,这就成为常事。
坑卒与战争时大量的杀伤,据《史记·秦本纪》与《秦始皇本纪》前后共十五次:
(一)献公二十一年(公元前364年),与晋战于石门,斩首六万;
(二)惠文王七年(公元前331年),与魏战,斩首八万;
(三)惠文王后元七年(公元前318年),秦败五国兵,斩首八万二千;
(四)惠文王后元十一年(公元前314年),败韩岸门,斩首万;
(五)惠文王后元十三年(公元前312年),击楚于丹阳,斩首八万;
(六)武王四年(公元前307年),拔韩宜阳,斩首六万;
(七)昭襄王六年(公元前301年),伐楚,斩首二万;
(八)昭襄王十四年(公元前293年),白起攻韩魏于伊阙,斩首二十四万;
(九)昭襄王三十三年(公元前274年),破魏,斩首十五万;
(十)昭襄王四十三年(公元前264年),白起攻韩,斩首五万;
(十一)昭襄王四十七年(公元前260年),白起破赵于长平,坑降卒四十余万;
(十二)昭襄王五十年(公元前257年),攻三晋,斩首六千,晋军走死河中二万;
(十三)昭襄王五十一年(公元前256年),攻韩,斩首四万;攻赵,首虏九万;
(十四)王政二年(公元前245年),攻卷,斩首三万;
(十五)王政十三年(公元前234年),攻赵,斩首十万。
《秦本纪》与《秦始皇本纪》是太史公根据《秦纪》所作,事实大致可靠。
其中所记都是秦国战胜后的杀伤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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