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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宴时移,议无所定。
已且须后少得小安,则恬然弃忘。
旬时之间虏复为害,军书交驰,羽檄狎至,乃复怔忪如前。
若此以来,出入九载。
一人吁嗟,王道为亏,况百万之众号哭泣感天心乎?
民众已不是战国时代人人能战的民众,士大夫更不是春秋时代出将入相的士大夫。
军事情形的不堪可谓达到极点。
羌乱方平,灵帝中平元年(184年)黄巾贼的乱事又起。
这时虽是方经长期的羌乱,国家仍是忙得手足无措,军事毫无把握。
“诏公卿出马弩,举列将子孙及吏民有明战阵之略者,谐公车。
同时又“诏敕州郡修理攻守,简练器械”
。
国家发了五校与三河的骑士(大概就是黎阳营)与招募的义勇兵,靠皇甫嵩与朱儁的将才算是把乌合的黄巾贼捕灭。
但两人(最少朱儁)似乎有“家兵”
杂在国家的军队之内。
各地的刺史太守都有私军,朱儁曾作过交址刺史,这些“家兵”
就是作刺史时所召的私军。
国家现在只有羌胡兵与地方官的“家兵”
可用,天下的大势显然已不可收拾。
黄巾贼的次年,中平二年(185年),汉阳贼边章、韩遂与羌胡联合东侵三辅。
皇甫嵩奉命讨贼,就请求发乌桓兵三千人。
北军中侯邹靖认为乌桓太弱,应当往塞外去招募鲜卑。
下公卿大臣讨论此事,两方面都有赞成与反对的人。
反对用鲜卑的理由,就是从前征匈奴与西羌曾用过鲜卑,结果并不美满:
斩获丑虏既不足语,而鲜卑越溢,多为不法。
裁以军令则忿戾作乱,制御小缓则陆掠残害。
劫居人,抄商旅,啖人牛羊,略人兵马。
得赏既多不肯去,复欲以物买铁。
边将不听,便取缣帛聚欲烧之;边将恐怖,畏其反叛,辞谢抚顺,无敢拒违。
乌桓鲜卑都不愿用,最后听了应劭的话,决定用陇西“守善不叛”
的羌胡!
一统天下的公卿大臣公开承认用外兵要忍受外兵的跋扈,但说来说去总是逃不出招募外兵,对于召用汉人始终无人提起一字。
连方才平定黄巾威震天下的皇甫嵩也是一样。
可见本国兵只能对付国内乌合的土匪,一牵涉到外族就非用其他的外族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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