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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史记·陈丞相世家》有“平为人长美色”
一句,王念孙经过考证,认为此句当作“长大美色”
。
然后又分析上下文义作了论证:“下文‘人谓陈平何食而肥’,肥与大同义,若无大字,则与下文义不相属。”
[31]历史记载作为客观的文献材料,其前后各个部分有着内在的关联,通过考察不同部分的联系,即可从一个方面判断某一记载是否真实。
这里所体现的,是根据本文各个部分之间的逻辑联系,来论证某一论点。
虚会主要着重于从逻辑关系上对言说观点加以论证,这种验证并没有终结检验言论的过程。
逻辑上的推断之后,最终还要诉诸事实的验证。
顾炎武在《日知录》中已强调以历史事实验证某种考订的结论,潘耒对此作了如下介绍:“有一疑义,反复参考,必归于至当;有一独见,援古证今,必畅其说而后止。”
[32]反复参考而归于当,属逻辑的推断;援古证今,则是以历史事实为证。
虚会与实证的如上结合,在方法论上即表现为逻辑论证与事实验证的统一。
在清代学者看来,只有在两者的这种联系中,才能达到十分之见:“所谓十分之见,必征之古而靡不条贯,合诸道而不留余议,巨细毕究,本末兼察。”
[33]“十分之见”
可以看作是已得到确证的真理,与认识的出发点上强调广泛考察相一致,认识的检验也被理解为一个博证(巨细毕究)的过程。
在具体的研究中,继虚会之后,清代学者总是进而诉诸客观的实证。
如《史记·秦始皇本纪》引李斯语:“若欲有学法令”
,王念孙经过比较推敲,认为“欲有”
当作“有欲”
,接着即从行文结构的逻辑关系上加以论证:“置欲字于有字之上,则文不成义。”
最后又引其他文献为实证:“《通鉴·秦纪二》正作‘若有欲学法令者’”
。
[34]在此,逻辑上的推论与事实的验证便构成了相互联系的两个环节。
对认识的这种检验方法既不同于仅仅停留于抽象的推绎,也有别于简单地列举实例,它从一个方面为达到“十分之见”
提供了较为可靠的基础。
阙疑与推求的统一遍为搜讨、会通义例、一以贯之、虚会实证的经学考据,有其贯穿前后的基本原则,这就是实事求是。
清代学者强调:“通儒之学,必自实事求是始。”
[35]要真正求其是,便不能盲目尊信,而应有阙疑的精神。
所谓阙疑,也就是以存疑的态度对待一切历史记载及传闻之说。
在校勘中,阙疑的具体形式往往表现为反对盲从旧本:“谓旧本必是,今本必非,专己守残,不复别白,则亦信古而失之固者也。”
[36]与迷信旧本相反,清代学者主张以事实证旧本之失,凡旧本中出现了误字,便应参照各本以纠正之,而不能曲意解说。
这种以事实为据而反对盲从的存疑原则,体现了一种科学的理性精神。
与提倡阙疑,反对盲信相联系,清代学者又提出了推求的主张:“信古而愚,愈于不知而作,但宜推求,勿为株守。”
[37]所谓株守,即人云亦云,依傍古人;推求则是通过创造性的思考以提出新的见解。
顾炎武在《日知录·自序》中把治学比作铸钱,批评仅仅以旧钱充铸,亦即满足于拾人牙慧,囿于旧说,而提倡“采山之铜”
,即另辟蹊径,学有新意。
在文献考订及音韵研究中,清代学者善于冲破前人的束缚,大胆提出新的见解。
如在古韵分部上,传统的看法把“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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