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俟召集国会,选定第一期大总统,世凯即行解职。
谨掬诚悃,誓告同胞。
大中华民国元年三月八日,袁世凯。”
众人一齐鼓掌。
蔡元培代表孙中山致祝词后,袁世凯致答谢词:“世凯衰朽,不能胜总统之任,猥承孙大总统推荐,五大族推戴,重以参议院公举,固辞不获,勉承斯乏。
愿竭心力,为五大民族造幸福,使中华民国成强大之国家。”
接下来,由工作人员宣读《大赦令》,除真正人命案和强盗外,无论轻罪重罪,已发觉未发觉,皆除免之;又宣读《免除民国以前地丁钱粮漕粮》“所有中华民国元年以前应完地丁、正杂钱粮、漕粮实欠在民者,皆予除免”
;再宣读《告内外文武各官令》《告海陆军人令》,这两个令,均强调“破除私见,服从中央命令,以期实行统一”
。
袁克定回道:“美中不足,实行内阁制,大总统的权力要被分去不少。”
袁世凯挥挥手道:“那要看什么人当这个大总统。
我已经推荐唐少川当国务总理,孙逸仙已表同意。
少川是我一手提携,他能跟我争权力?他敢跟我争权力?谅他不会。”
第二天,参议院给袁世凯发来贺电,不过,这份贺电让袁世凯很不悦。
这份电报礼节性的祝贺后,强调要袁世凯遵守《临时约法》:“本院代表国民尤不得不拳拳敦勉者:临时约法七章五十六条,伦比宪法,其守之唯谨,勿逆舆论,勿邻专断,勿押非德,勿登非才,凡我共和国五大民族,有不至诚爱戴。”
这哪里是贺电,简直是警告电嘛!
与这份贺电同时,还发来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请袁世凯以临时大总统名义发布。
这部临时约法共七章五十六条,首先规定了中华民国的性质,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尤其是体现了民主精神,强调帝制非法、民主合法,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和信教的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
不过,在袁世凯看来,这部临时约法纯粹是为了对付他。
他向梁士诒抱拳道:“孙文真是岂有此理!
当初他回国就任临时大总统,制定的《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完全学习美国,采用的是总统制,总统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据说当时反对的人也不少,比如宋教仁等人就主张实行内阁制,可是他说:‘现在百端待理,我不能当了总统,还要受诸多掣肘,以致无法施政。
’可是,一看他这临时大总统当不成了,这个大总统非我不行了,他又授意参议院,制定的约法完全采用法兰西的内阁制。
你倒看看我这个大总统,简直就是参议院的跟班嘛!”
根据临时约法的规定,参议院权力计13条又12款,集立法、行政、司法于一身,中国的议员摇身一变,俨然如无法无天的美国议员一样。
大总统虽然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制定官制官规、任免文武官员的大权,但都不得独立行使,须由国务总理及各部部长附署,且咨送参议院审议批准。
梁士诒解释道:“我听杨五爷说,参与制定临时约法的四十余名参议员中,同盟会会员三十余人,立宪派仅八人,我们北洋没有一个代表。
所以这个临时约法,对大总统当然不利。”
“孙逸仙几十年来一直在外国游**,他对外国人的了解比对中国人还深,他只能算半个中国人,他照搬洋人的东西,怎能合中国的水土?”
袁世凯鼻子里哼了一声道:“我这个人不怕有人算计,不怕有人与我争高低,好啊,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我就不信,活人能被这样几页纸困死!
走着瞧好了!”
第二天,袁世凯找唐绍仪详谈。
国务总理已经决定由他出任,这个问题不必再谈,需要谈的是内阁阁员。
袁世凯最关注陆军、内务、财政三个总长,他建议分别由段祺瑞任陆军总长,赵秉钧任内务总长、熊希龄任财政总长。
唐绍仪则认为,黄兴在军界影响颇大,是南方二号人物,恐怕南方会谋求让他出任陆军总长一职。
袁世凯连连摇头:“少川,其他各部总长都可商量,唯有陆军总长一职,非由芝泉出任不可。”
最后两人确定十二部的总长人选,外交陆征祥或伍廷芳、内务赵秉钧、财政熊希龄或陈锦涛、陆军段祺瑞、海军蓝天蔚或刘冠雄、司法王宠惠、农林徐根先、工业陈幌、商业刘炳炎、交通詹天佑、邮传梁士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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