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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上,日托机构的诞生也使这些儿童的母亲可以安心工作,从而适应了当时社会生产的需要。
[1]直到19世纪末,第一个以教育为目的的福禄培尔式的幼儿园才在挪威得以建立。
它们通常建立在私人家庭中,一天仅运作几个小时,其费用由家长和幼儿园建立者共同分担。
在幼儿教育、保育的起始阶段,北欧国家的社会精英出于对社会未来发展的考量和仁爱之心,提倡创办儿童保教机构,保护弱势儿童。
他们中的很多人提出了很多颇具世界性影响的观点,艾伦·凯(AlanCurtis)便是其中杰出的代表。
他要求人们以平等的眼光看待儿童,给予儿童和成人一样的权利。
他的很多观点,即使以当代眼光来看,也是十分前卫的。
例如,他认为儿童有权利提出与父母脱离关系,有权离开家庭。
而这个观点在最近已由挪威议会通过,并得以写入法律。
当时,挪威改善儿童生存条件的运动,与提高妇女地位的运动结合起来。
儿童问题与女性权利运动互相影响,在20世纪后半期,成为众多欧美国家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线索。
二、20世纪20年代至20世纪70年代
从20世纪20年代起,德国福禄培尔教育思想开始逐渐被社会中上层接受。
在新的条件下,来自社会中上层的人士希望其子女可以在幼儿园中接受优质的启蒙教育,养成良好的习惯。
当时,这些幼儿园和更早之前产生的日托机构是双轨发展的,前者侧重教育,而后者更重视看护。
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幼儿应接受教育的思想逐渐被社会各个阶层接受。
[2]
但是即便如此,20世纪70年代前,挪威的学前教育发展也很缓慢。
直到1963年,政府才开始资助幼儿园和日托机构。
在1953—1975年,幼儿园和日托中心均被纳入《儿童福利法案》的监管之下,这些机构均要满足极为细致、严格的国家标准。
并且,当时的幼儿园数量很少,大多数是以看护为主的家庭看护中心的补充。
大部分学前教育机构是私立的半日制机构,数量也十分有限。
1970年,只有2.8%的7岁以下儿童能在机构接受保育。
三、20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90年代
随着社会福利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1975年《幼儿园法案》得以通过,明确了国家在举办学前教育机构中的责任和义务。
之后,《幼儿园法案》不断得到修正和补充。
以该法案为基准,政府还出台了具体的操作措施,以保证其精神可以得到贯彻。
1995年颁布的《幼儿园计划纲要》,就对涉及幼儿园的各方责任做出了相当具体的说明。
这一时期是挪威幼儿教育发展的高速期。
挪威幼儿园的入园率,从1970年的2.8%,到1985年的28%,再从1997年的51%,一直发展到2010的89.2%,基本实现了幼儿园普及化。
学前教育在这段时间的大发展和大飞跃是有着深刻的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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