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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究竟是咋回事?咱们这个民族讲求实际,不喜欢在没有边际的事上去费脑筋。
“未知生焉知死!”
十分干脆。
英国早期诗人约翰·邓恩曾说:“人之一生是从一种死亡过渡到另一种死亡。”
这倒有点像庄子的“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
,都把生死看作连环套。
文学作品中,死亡往往是同恐怖联系在一起的。
它不是深渊,就是幽谷。
但丁的《神曲》与密尔顿的《失乐园》中的地狱同样吓人。
英国作家中,还是哲人培根来得健康。
他认为死亡并不比碰伤个指头更为痛苦,而且人类许多感情都足以压倒或战胜死亡。
“仇隙压倒死亡,爱情蔑视死亡,荣誉感使人献身,巨大的哀痛使人扑向死亡。”
他蔑视那些还没死就老在心里嘀咕死亡的人,认为那是软弱怯懦,并引用朱维诺的话说,死亡是大自然赐给人类的恩惠之一,它同生命一样,都是自然的产物。
“人生最美的挽歌莫过于当你在一种有价值的事业中度过了一生。”
这与司马迁的泰山与鹅毛倒有些异曲同工之妙。
死亡,甚至死的念头,一向离我很远。
第一次想到死是在一九三○年的夏天。
其实,那也只在脑际闪了一下。
那是当《梦之谷》中的“盈”
失踪之后,我孤身一人坐了六天六夜的海船,经上海、塘沽回到北京的那次。
那六天我不停地在甲板上徘徊,海浪朝我不断龇着白牙。
作为统舱客,夜晚我就睡在甲板上。
我确实冒出过纵身跳下去的念头。
挽住我的可并不是什么崇高的理想。
我只是想,妈妈自己出去当佣工把我拉扯这么大,我轻生可对不起她。
我又是个独子,这就仿佛非同一般。
其实,归根结底,还是我对生命有着执着的爱,那远远超出死亡对我的**。
只有在一九六六年的仲夏,死才第一次对我显得比生更为美丽,因为那样我就可以逃脱无缘无故的侮辱与折磨。
坐在牛棚里,有一阵子我成天都在琢磨着各种死法。
我还总想死个周全、妥善,不能拖泥带水。
首先就是不能牵累家人。
为此,我打了多少遍腹稿,才写出那几百字无懈可击的遗嘱。
我还要确保死就死个干脆,绝不可没死成反而落个残疾。
我甚至还想死个舒服。
所以最初我想投河自尽:两口水咽下去,就人事不省了。
那天下午我骑车到自己熟稔的青年湖去,可那里满是戴红箍的。
我也曾想从五层楼往下跳,并且还勘察过——下面倒是洋灰地,但我仍然不放心。
所以那晚我终于采取了双重保险的死法:先吞下一整瓶安眠药,再去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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