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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怕家人因救我而触电,所以还特意搬出孩子们写作业的小黑板,用粉笔写上“有电!”
两个大字,我害怕临时对自己下不了手,就先灌下半瓶二锅头才吞安眠药的。
没等我扎到水缸里触电,就倒下失掉了知觉。
我真有一副结实的胃!
也谢谢隆福医院那位大夫。
十二个小时以后,我又坐在出版社食堂里啃起馒头了。
对于重返人世,我感到庆幸。
我太热爱生活了,那次自尽是最大的失误。
我远远地朝着饭厅另一端也在监视之下、可望而不可即的洁若发誓:我再也不寻死了。
从一九六六年至今,又快三十年了。
我越活越欢实,尤其当我记起自己这条命——这段辰光,真正是白白捡来的。
当年,隆福医院大夫蛮可以不收我这个“阶级敌人”
,勒令那辆平板三轮把我拉走了事。
那时,这样做还最合乎立场鲜明的标准。
即便勉强收下,也尽可以马马虎虎,敷衍了事。
没有人会为一个“阶级敌人”
给自己找麻烦。
然而那位正直的大夫却收下了我。
当然,他(她)只好在我的病历单上写下了“右派畏罪自杀”
几个字(我是后来看的)。
这是必要的自卫措施。
但是他(她)认真地为我洗了胃,洗得干干净净。
人在一场假死之后,对于生与死便有了崭新的认识。
从此,它使我正确地面对人生了。
死,这个终必到来的前景,使我看透了许多,懂得生活中什么是可珍贵的,什么是粪土;什么持久,什么是过眼浮云。
我再也不是雾里看花,死亡使生命对我更成为透明的了。
死亡对我还成为一个巨大的鞭策力量。
所以一九七九年重新获得艺术生命之后,我才对自己发誓要“跑好人生这最后一圈”
。
“最后”
二字就意味着我对待死亡的坦**胸怀。
我清醒地知道剩下的时间不会很长了。
我并不把死看作深渊或幽谷,它只不过是运动场上所有跑将必然到达的终点,也即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所以在医院里散步,每走过太平间,我一点也不胆怯。
两次动全身麻醉的大手术,我都是微笑着被推入手术室的。
心里想,这回也许是终点,也许还不是。
及至开完刀,人又活过来之后,我就继续我的跑程。
我的姿势不一定总是好的,有时还难免会偏离了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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