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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相倾。
千里游敖,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
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
他很感慨的说:
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
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
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
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
汉初大乱之后,商人投机弁利,使物价腾贵,米至每石值万钱,马一匹值百金。
故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
。
这种法令到吕后时才得废弛,然则“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
(以上见《史记》三十)。
这就是晁错所谓“法律贱商人”
。
大概商人是新兴阶级,本来常受旧阶级的贱视。
社会上越贱视商人,商人越不能不自卫;自卫的武器便是金钱的势力。
此如中古欧洲贵族武士贱视犹太商人,而因为金钱都在犹太商人之手,他们终得最后的胜利。
试举晁错同时的一件事为例:
吴楚七国兵起(前154年)时,长安中列侯封君行从军旅,赍贷子钱家(旧注:“行者须赍粮而出,于子钱家贷之也。”
列侯封君从军皆须自备资用,这是封建社会的遗制。
欧洲封建时代也如此)。
子钱家以为侯邑国在关东,关东成败未决,莫肯与。
唯无盐氏出捐千金贷;其息什之(生一得十倍)。
三月吴楚平。
一岁之中,则无盐氏之息什倍,用此富埒关中。
(《史记》129)
这种高利债便是这班钱鬼子自卫的方法,报复的武器,也便是他们最遭贵族文人仇视的原因。
晁错所谓“乘上之急,所卖必倍”
,正是指此等行为。
但在急需的时候,十倍之息还有人抢着要,何况一倍利呢?
晁错等人对于这个新兴而有绝大势力的商人阶级,都认为有实行裁制的必要。
贾谊没有提出具体的方案,晁错是个大政治家,便提出了一个方案。
晁错的提议是:
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
欲民务农,在于贵粟。
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
今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
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渫(渫,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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