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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刻让人去找会做烧鹿肉的厨子,半个时辰过去了都没能找到一个像样的,只好把希望寄托在江昭身上。
徐秋水在一旁干着急,为自家饭馆前程担忧,容笙安慰着,“嫂子别担心,阿昭手艺可好了,做饭可香了。”
制作烧鹿肉的核心在于处理好鹿肉的腥味,由于肉质相较于猪肉要家紧实一些,所以炖煮时间一定要给足,不然容易老不易嚼烂,需要的姜、蒜、八角、桂皮等遮掩气味的香料必不可少。
小鹿已经被处理好了,江昭先将鹿肉冷水下锅,加入少许香料进行大火煮开,之后撇去上面的浮沫,捞出用温水冲洗干净,此第一步是为了去除鹿肉里头的腥味。
再往放少许油,油热过之后放入剩余的香料,煸炒增香,然后减少柴火,让温度将至中火,倒入焯好水的鹿肉块,快速翻炒至表面微焦,锁住肉汁。
柴火再抽掉少许,转为小火慢炖,盖上锅盖闷上大概半个时辰左右,直到肉质软烂即可。
整个厨房里都是烧鹿肉的香气,透过薄薄的门帘传了出去,外头的食客纷纷询问是什么美食。
程刻和徐秋水的脸上的焦虑担忧也转成了喜色,他们不是没有制作做烧鹿肉,一闻这味道就知道比他们老厨子的手艺还好要,深深地松了一口气,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都不知道要怎么感谢你才好了,
“举手之劳而已,还怕口味不好。”
“你谦虚了,这味道就是咱们这最大的酒楼闻了就得赞不绝口,口感肯定差不到哪里去。”
香味越来越浓郁了,香料的气味夹杂着肉香足以令人垂涎欲滴,容笙知道江昭的厨艺好,但没曾想好到了这个地步,连他都不禁都咽了咽口水,赶忙抬手擦了擦,可肚子又不合时宜地叫了起来。
“咕噜咕噜”
两声淹没在了程刻与徐秋水的欢声笑语中,还是细心的江昭察觉到了。
从早上出门开始他们就吃了菜馍馍和干巴巴馒头,口若悬河地吆喝了半天又渴又饿,中午了靠着徐秋水的两块糕点垫了垫肚子,现在闻到肉香味是真的更加受不住了。
容笙眼巴巴地望着江昭,看得他一阵心疼和懊恼,“程兄,嫂子,我先带我家夫郎去吃些东西,就不叨扰了,等半个时辰一到就出锅再浇上料汁就可以了。”
程刻一拍脑袋,满脸歉疚,“是愚兄的错!
都忘了你们还没有吃饭了,就在自家饭馆里吃吧,都是现成的。”
江昭想要推脱一二,徐秋水忙道:“是啊是啊,你家小夫郎怕是饿坏了。”
于是他们留了下来吃了一顿便饭,饭后江昭把东西先暂时放在程刻这里,带着容笙去逛集市。
江昭先是去了布店,鹅黄色、水蓝色、青绿色各选了一匹软布,这些颜色最称肤色了,光想一想就能知道穿在容笙身上得有多好看,嘴角都不自觉地扬了起来。
“老板,这料子多少钱。”
年轻的媳妇儿举着鹅黄色的衣料问道。
“一百五文。”
年轻媳妇儿满脸惊讶,“这也太贵了,往常不都才五十文吗?”
“这颜色这料子可是现下最时新的款式了,连皇后男君都在穿呢,你瞧瞧这一手鲜亮的颜色,衬得人多明艳好看啊,哪是五十文一匹能比的。”
老板拿出了两匹布做对比,明显能够看得出来颜色差异,便宜的那款颜色偏黯淡,不衬皮肤还显得气色不好。
不少年轻媳妇夫郎的都喜欢赶时髦,更想向天下最尊贵的皇后男君看齐,沾一沾喜气,又有老板在一旁舌灿莲花,纷纷买下了鹅黄色的布料,还好江昭手快,都差点儿没抢得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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