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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让我们给犹太文学写一段简单而不够全面的注释吧。
当基督教徒带着《新约全书》与犹太人走上不同的方向时,《新约全书》就成为基督教《圣经》的第二部分和补充;类似的,《律法书》成为犹太教《圣经》的第二部分和补充。
《律法书》收集法律条文,加上了历代法学教士的注释。
据说,那些条文最早从摩西时代开始,口口相传下来,被正统犹太人奉为圣物,直至今天。
事实上,欧洲的犹太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宗教和民族完整,与异教徒不断地斗争,因此执着于自己的传统律法,并且花费大量精力去研究和学习它。
《律法书》控制着一个兴旺民族的无数成员的生活,体现了他们当中最睿智的思想,因此,它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典籍之一。
但是,由于犹太文化的孤立性,《律法书》对周边文化几乎没有影响,所以,非犹太教的读者可能从来没有读过它。
它的英译本有二十卷,相关的书籍简直可以填满一个大图书馆。
它的部分箴言可能已经在偶然间被传入异教的文学当中,常常会出现在一些涉及犹太角色的小说里。
《旧约全书》一共三十九篇,如果不计《撒母耳记》《列王纪》《历代志》,就是三十六篇。
至于为什么这几篇能被奉为《旧约全书》的正经,而其他某些篇章被视为不具权威性的次经,那是神学家和历史学家的问题。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朱迪斯的故事和《德训篇》里的智慧一样有趣,不论它们是否属于《圣经》正经。
公认的《旧约全书》可以分成三类:法律书、先知书以及像《路得记》和《约伯记》那样内容丰富多样的文集。
这种分类的依据是主题,可是,除了法律书《摩西五经》是前五篇,其他各篇的先后顺序与其类别并没有严格的对应关系。
举个例子,《路得记》排在《士师记》后面,《雅歌》排在《以赛亚书》之前。
它们的排列顺序与写成的顺序也不相符。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学者之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不过,对于普通读者来说,这个顺序和分类的问题大概不是最重要的事情。
他们可以把每一篇都当作独立的故事,就像莎士比亚的戏剧或者狄更斯的小说一样。
况且,《圣经》本来就是许多作家共同创作的成果,是一个集合体,分别对待可能更合适。
其实《圣经》更现实的问题在于它的实体。
它常常会被集合成一卷出版,结果要么是厚重到难以捧在手里,要么是小巧到难以看清字体。
牛津大学出版社用印度纸(24)印刷的漂亮版本完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而艾尔与斯伯迪斯伍德出版社则将它分成四卷出版,这一版本不论对双手还是双眼都是舒适的选择。
理查德·莫尔顿教授将他的《现代读者的圣经》分成二十一卷,但也有合成一卷的版本。
原来的《圣经》给句子编码分节,使人读起来常常觉得别扭和零散,影响了圣经散文的庄严感。
莫尔顿将句子按照或紧或松的逻辑关系重新组合,这种改编对于传统读者来说无疑显得别扭而讨厌,但读起来确实流畅而连贯。
无论《圣经》各篇的排列顺序的历史原因是什么,我们都不需要按照其顺序阅读。
里面的内容并非全都趣味盎然,所以我们完全可以略过那些较为沉闷的段落——例如无聊的族谱和枯燥的牧师律例——投入精彩壮丽的故事与诗歌当中。
虽然每一页对于虔诚信徒来说都很宝贵,但很多读者会觉得,某些插曲、情节、传记、抒情诗和预言诗能让人心情振奋,而另一些对于人类历史和宗教至关重要的内容却晦涩、沉闷和难懂。
晦涩往往是因为简短。
这些篇章里浓缩了大量的内容,我们至今无法解释为什么写下它们的作者要抑制对现有文字进行大幅扩充和润色的**。
也许他们知道,语焉不详、带有暗示的句子更有价值;也许他们由于互相妒忌而不愿意接纳别人的改动。
《创世记》的前四章就是以短小篇幅记录大量内容并且埋有许多暗示的惊人例子。
按照描述,亚当在第五章第四句已死。
在那之前的几页纸里,包含了创世、伊甸园、亚当和夏娃、该隐和亚伯的全部故事。
《创世记》的其余部分讲述了挪亚的一生、亚伯纳罕和以撒、雅各、约瑟和他的兄弟们,以及很多其他内容。
整个《创世记》,比现代短篇小说还要精悍。
既是虔诚的宗教信徒,又是文学艺术巨匠的托尔斯泰说过,约瑟故事的叙事手法完美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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